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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典论著——读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
文章来源:刘中伟    日期: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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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月革命100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我们党1949年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今天,重温在我国和我党历史上占据重要理论地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49 6 30 日,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毛泽东主席撰写并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在这篇光辉的马列主义理论著作中,他完整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概念。毛泽东主席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是在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建国学说。

一、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论述

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历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建国学说,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及其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但是,毛泽东提出这一主张并非空穴来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丰富的理论渊源。

早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就指出: “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从而建立一个适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联合体”。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十分明确的指出了只有上升为统治阶级,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1875 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一步指出: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开始走向成熟。

二、为什么《论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质的飞跃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系统地创立了中国特色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分析法,明确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不同时期“人民”这一历史范畴的不同内容,并从哲学层面规定了“民主”和“专政”在国家政权中的构成形式,从而辩证地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政治术语。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不同的国家、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那么,人民是什么? 毛泽东在文中指出: “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在概念上,毛泽东用“人民”一词代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并包含了“民族资产阶级”,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民主”的范围,显得更加丰富和广泛,这对于当时争取一切民主力量、扩大革命统一战线、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尽快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样的提法也更能反映出中国国情和革命经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二、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指明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社会各阶级构成形式,阐明了新中国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社会地位和相互关系,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社会各阶级构成内容。

毛泽东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进行革命建立新社会,必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与此同时,毛泽东还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且主要是“工人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所以要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主要靠“这两个阶级的力量”。

按照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所组成的新中国的国家政权,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特征,又显示了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独有特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质的飞跃。

(本文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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