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 
国别报告——莫桑比克.pdf
国名 莫桑比克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Mozambique,A República deMoqambique)。面积 802000平方公里。
人口 1869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2人(1998年)。
民族或部族 有60多个部族,绝大多数属班图语系。主要有马库阿-洛姆埃族(约占总人口的40%)、绍纳—卡兰加族、尚加纳族、佐加族、马拉维-尼扬加族、马扎德族和瑶族等。此外,还有数万名白人、“有色人”混血种人、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等。
宗教 大多数人信奉原始宗教。约300万人信奉伊斯兰教。168万人信奉天主教。50万人信奉基督教新教。4000多人信奉印度教。
语言 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各大部族均有自己的语言。首都马普托(Maputo),人口约120万~130万。
国家元首 总统若阿金·阿尔贝托·希萨诺(Joaquim Alberto Chissano),1986年11月就任,1994年10月连任至今。
自然地理
莫桑比克位于非洲大陆的东南部。北邻坦桑尼亚,西与马拉维、赞比亚和津巴布韦接壤,西南面是南非和斯威士兰,东濒印度洋。海岸线长2470公里,有许多天然良港如:马普托、贝拉、纳卡拉等)。高原、山地约占全国面积的3/5,其余为平原。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大致可分三级台阶:西北部是高原山地,平均海拔500~1000米,其中宾加山高达2436米,为全国最高点;中部为台地,高度在200~500米之间;东南部沿海为平原,平均海拔100米,是非洲的大平原之一。主要河流有赞比西河、萨韦河和林波波河。马拉维湖是莫桑比克同马拉维的分界湖。属热带草原气候,分干湿两季:4~9月为旱季,气温较低;10月~次年3月为湿季,气温较高。年降水量从北部的1000毫米递减至南部的750毫米。首都马普托年平均最低温度18°3′,最高温度27°4′。
历史
莫桑比克石器时代的居民是科伊桑人。约在公元1~4世纪,讲班图语的使用铁器从事农耕的人来到赞比西河流域,赶走了大部分科伊桑人,同化了其中小部分。到公元10世纪,这些班图集团在莫桑比克定居下来。
班图人创造过光辉灿烂的文明。14世纪,伊尼亚巴内以西是当时津巴布韦王国的一部分,以高超的石头建筑闻名于世。15世纪以后,今日莫桑比克的大部分地区曾处于穆塔帕王国的疆界之内,其影响所及远至印度洋,先后出口大量黄金和象牙。赞比西河是这些物资的主要出海口。约在17世纪,这里曾为马拉维联邦的一部分,对外贸易发达。
莫桑比克沿海的历史同内陆迥然不同。这里很早就发展起对外贸易。在沿海曾发现了3~4世纪的罗马铸币。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纪到达东非海岸,9世纪时,其势力到达莫桑比克中部沿海的索法拉。他们同非洲妇女通婚,久而久之,在包括莫桑比克沿海地区在内的非洲东海岸形成了斯瓦希里人——阿拉伯人同非洲人的混血种族。15世纪时,阿拉伯人和斯瓦希里人是穆塔帕国家外贸出口的主要中介人。
1498年,葡萄牙人瓦斯科·达伽玛到达莫桑比克的伊尼扬巴内和克里马内,对那里繁荣的港口印象极深。1505年,葡萄牙派遣弗朗西斯科·达·阿尔梅达率兵征讨莫桑比克。入侵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控制莫桑比克港口去控制通往波斯湾、红海以及印度洋的海上通道;第二,掠夺穆塔帕王国的黄金和象牙,以维持其扩张的需要;第三,从阿拉伯人和斯瓦希里人手里夺取非洲东海岸的控制权。阿尔梅达首先占领索法拉。到1510年,葡萄牙已控制南至德拉戈阿湾、北至索马里的摩加迪沙之间的所有港口。当时东非海岸是葡萄牙—印度帝国的一部分,由葡萄牙派在果阿的总督统治。以后的30年间,葡萄牙在赞比西河沿岸的塞纳和太特等地相继建立了殖民点。1629年,葡萄牙借穆塔帕国力衰微之机取得了对它的统治权,并按国内分封的模式在赞比西河流域培植了许多大地产(又称巴拉佐),大地产成了国中之国。1700年,莫桑比克沦为葡萄牙的“保护国”,1752年葡萄牙宣布莫桑比克不再归印度总督控制,而由葡萄牙总督直接统治,当时被称为“葡属东非洲”。但是,直到19世纪末西方列强瓜分非洲的前夕,葡萄牙实际仅控制莫桑比克沿海港口及赞比西河上几个殖民点。
葡萄牙对莫桑比克的早期殖民统治主要是为了掠夺那里的黄金、象牙和奴隶。每年仅从克里马内就出口6万两黄金。从1810~1860年的50年间,大约从莫桑比克运出50万奴隶。经索法拉出口的象牙,1758年为23500公斤,1762年为141000~164500公斤,1806年为47000公斤。葡萄牙的掠夺严重破坏了莫桑比克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造成莫桑比克北部人烟稀少,土地荒芜,从一个粮食出口国变成缺粮国。从葡萄牙在莫桑比克全境建立殖民统治至1975年莫桑比克独立的约3/4世纪,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00~1926年。这一阶段的统治特征有三:一是殖民统治既分散又无组织;二是移民社会和外国租让公司肆虐为患;三是依附于邻国。由于葡萄牙没有发达的工业经济体系,其统治主要依靠两方面收入来维持:第一,靠向南非和南罗得西亚输出大量劳动力,殖民当局靠垄断劳工工资和汇款牟利;第二,靠向南非和南罗得西亚提供港口运输服务。殖民当局在莫桑比克并未兴办任何工业,而将萨韦河以北、占莫桑比克面积2/3的土地租让给英、法、德等国的特许公司。第二阶段:1928~1962年,为萨拉查统治时期。主要活动有:1、加强对包括莫桑比克在内的葡属殖民地控制,殖民地的一切重大决策均由葡萄牙海外部作出;2、主张由葡萄牙利用莫桑比克的人力物力资源,废除了上述外国公司的土地租让权;3、制定种族主义的同化政策和移民政策。所谓同化政策,即是由殖民政府同天主教会结盟去同化非洲人。99%非洲人都被划为“不文明”“须同化”者。所谓移民政策是大力鼓励葡萄牙人移民莫桑比克,但收效不大。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莫桑比克的白人一共不过5万。4、实行所谓“民族主义”经济政策,变莫桑比克为原料供应地和商品市场。1938年,葡萄牙宣布在莫桑比克强制推行棉花种植,并规定对这种产品低价收购,然后全部运往葡萄牙本土,作为宗主国工业原料,防止莫桑比克发展纺织业;1942年又宣布强制种植稻谷,低价收购后运往葡萄牙本土。第三阶段:1962~1974年。时值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高潮,葡萄牙所属的莫桑比克和安哥拉先后爆发武装斗争,葡萄牙因经济与军事实力空虚,不得不开放国门,换取其他西方国家及种族主义邻国的支持。与此同时,葡萄牙改变某些统治手法并部分放松对莫桑比克行政和财政权力的控制,废除了上述强迫种植制度。从葡萄牙入侵开始,莫桑比克人民就进行激烈抵抗。1569年和1575年,穆塔帕王国曾两度挫败葡军入侵。17世纪上半叶,赞比西河内陆人民大战殖民军。19世纪末,北部马库阿人发动广泛的抗葡斗争,在安贡谢、奎坦霍纳以及马拉维人的支持下大败葡军,斗争持续了10年之久。中部巴鲁埃人在汉加的领导下,将赞比西河流域的人民团结起来,并得到南罗得西亚非洲人民的支持,坚持了30年的斗争。南部加扎国王根根加纳,巧妙利用英、葡矛盾,使用英制武器抗击葡军。1896年9月初,根根加纳率兵2万同葡军作战,失败后投降。20世纪初,莫桑比克城乡人民反对强迫劳动、强迫种植和加重赋税的斗争此起彼伏。最典型的是1917~1921年巴鲁埃王室后裔领导中部7个部族农民的武装起义,先后共1.5万人参加斗争,起义军在两个月之内摧毁赞比西河以南的殖民统治网。1918~1921年,洛伦索马贵斯码头工人先后举行7次罢工。1962年6月,全国性民族解放组织——莫桑比克解放阵线(以下简称:莫解阵)成立,选举爱德华·蒙德拉纳为主席,民族解放斗争进入新阶段。1964年9月25日,莫解阵开始领导武装斗争,先在北方两省建立解放区,至1973年底游击队已发展到2万人,控制1/3国土,游击队前锋推进到萨韦河,严重威胁葡萄牙的殖民统治。葡萄牙殖民军中一批中、下级军官眼看败局已定,于1974年4月在里斯本发动军事政变,推翻葡萄牙政府。1974年9月7日,莫解阵同葡萄牙新政府签署关于莫桑比克独立的《卢萨卡协议》,同年9月22日成立以莫解阵为主体的过渡政府。1975年6月25日,莫桑比克正式独立,莫解阵主席、蒙德拉纳的继承人萨莫拉任总统。萨莫拉总统有“非洲格瓦拉”之誉,思想一贯激进,自独立至1986年他飞机失事罹难为止的11年间,他领导下的莫桑比克取得了3个显著成就:其一是动员和组织人民反对内部颠覆破坏与外部侵略,捍卫新国家的独立;其二是改善人民教育与卫生状况;其三是支持邻国,尤其是津巴布韦人民反对白人种族主义政权的斗争。但是,由于全盘照搬苏联模式搞“社会主义”,教训也很深刻。在政治上,莫解阵力图实现一党专政,在部族结构复杂的莫桑比克过早地剥夺酋长的政治权力,因而把不少农村人民推向对立面;在经济上,推行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不顾莫桑比克文化落后、文盲率高达93%的现实,去全面接管银行、工厂、矿山和大种植园,尤其在1976年5月通过了在全国农村强制建立合作社性质的公社村,造成了工农业生产水平的全面下降;外交上,在支持津巴布韦解放斗争承担了重大损失之后,又向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提供军事基地和入境通道,给南非支持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以下简称莫抗运)提供了口实。正是莫抗运的破坏,使莫桑比克的内战延续了16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10万人丧生,300万人离乡背井,150万难民流落周边邻国。内战极大地破坏了本来就很落后的莫桑比克经济,1992年莫桑比克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降至60美元,被列为世界极贫穷的国家之一。莫桑比克国际关系高级研究所所长估计,这场内战使莫桑比克损失640亿美元,约需50年才能复原。
希萨诺总统上任后,推行务实开放的政策,莫桑比克经济状况有所好转。1990年通过宪法,明确宣布实行多党制,同时积极寻求政治解决国内战乱。1992年10月,同莫抗运达成停火协议,从而结束了长达16年的内战。同年12月16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计划,决定向莫桑比克派遣维持和平部队。在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下,1994年10月,莫桑比克举行历史上第一次多党民主选举,投票率高达87.42%。选举结果,莫解阵主席希萨诺获53%选票,莫抗运主席德拉卡马获33%选票,莫解阵受命组织政府。
政治
大选后政局基本稳定,进入和平建设新时期。1995年,政府制定五年施政纲领。其优先标是:巩固国内和平与稳定,加强民族和解,发展生产,减轻绝对贫困程度,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教育、卫生事业。1998年,政局保持稳定,以国家重建为中心任务,经济持续增长。政府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社会治安有所好转。6月,举行了首次地方政府选举,范围为33个市镇。莫抗运联合15个反对党抵制选举。莫解阵获胜。
宪法 现行宪法于1990年11月30日生效。宪法规定:以多党制取代一党制,实行党政分开和司法独立;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只能连任两届;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经济;废除死刑等。
议会 莫桑比克共和国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本届议会于1994年12月根据多党选举结果组成,任期5年。在250个议席中,莫解阵占129席,莫抗运占112席,民主联盟占9席。议长爱德华多·若阿金·穆伦布韦(Eduardo Joaquim Mulembwe),1994年12月就职。1998年,共和国议会第七次全会通过了劳动法、贸易法等法案。
政府 部长会议是国家最高执行机关。总统为政府首脑,总理受总统的委托召集并主持部长会议。本届部长会议1994年12月组成,共有20名部长。总理:帕斯科亚尔·曼努埃尔·莫昆比(Pascoal Manuel Mocumbi)。各部部长:总统府经济与社会事务部长埃内亚斯·科米什(Eneas Comiche),总统府议会事务部长弗朗西斯科·马德拉(Francisco Madeira),总统府防务与安全事务部长兼内政部长阿尔梅里诺·马涅热(Almerino Manheje),外交与合作部长莱昂纳多·西芒(Leonardo Simao),国防部长阿吉亚尔·马祖拉(Aguiar Mazula),国家管理部长阿尔弗雷多·加米托(Alfredo Gamito),司法部长伊布赖莫·阿布多(Ibraimo Abudo),计划与财政部长托马斯·萨洛芒(Tomas Salomao),教育部长阿尔纳尔多·尼亚沃托(Arnaldo Nhavoto),卫生部长奥雷利奥·济良(Aurelio Zilhao),农业与渔业部长卡洛斯·德罗萨里奥(Carlos do Rosario),文化青年体育部长若泽·卡图帕(Jose Katupha),公共工程与住房部长罗贝托·怀特(Roberto White),交通运输部长保罗·穆尚加(Paulo Muxanga),工业贸易旅游部长奥尔德米罗·巴洛伊(Oldemiro Baloi),矿业能源部长约翰·卡夏米拉(Jonh Kachamila),劳工部长吉列尔梅·马维拉(Guilherme Mavila),环境协调部长贝尔纳多·费拉兹(Bernardo Ferraz),社会行动协调部长阿库塞纳·杜阿尔库(Acucena Duarte)。
司法机构 设有最高法院及省、县、区级法院及共和国检察院。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院长马里奥·曼加泽(Mario Mangaze)。
政党 1990年实行多党制。1991年“政党法”正式生效。“政党法”规定,各党派必须遵循维护国家统一、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巩固莫桑比克民主三项原则,强调各政党必须具有全国性质,不得以个别地区、部落、宗教为基础;必须有利于国家的和平与稳定,不得谋求通过暴力改变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秩序;不得搞分裂主义;每省至少有100名党员方能登记,其总部必须设在首都。全国有20多个合法政党。
1、莫桑比克解放阵线党(Partido Frelimo,简称莫解阵党)。执政党。1962年6月25日成立。原名莫桑比克解放阵线,1977年2月改为现名。党员46万人(1991年)。1977年莫解阵党“三大”确定为“马列主义先锋党”,1989年“五大”改为“全民党”。该党主张“尊重人权,维护和平与进步,缩小国内社会和地区差别,更加公平地分配财富”,目标是“建立以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和团结为基础的莫桑比克社会”。主席若阿金· 阿尔贝托·希萨诺总统。 总书记曼努埃尔·托梅(Manuel Tome)。1997年5月,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修改党纲、党章的决议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希萨诺蝉联党的主席,托梅连任总书记。
2、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Renamo,简称莫抗运)。最大反对党。1976年初成立,其后长期从事反政府武装活动,曾拥有部队一万余人。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以自由选举为基础的由全体莫桑比克人民参加的民主政权”。1994年,莫抗运正式宣布由军事组织转变为政党。同年被批准为合法政党。主席阿丰索·德拉卡马(Afonso Dhlakama)。总书记若昂·亚历山大(Joao Alexandre)较有影响的政党还有民主联盟(UD)。
重要人物
若阿金·阿尔贝托·希萨诺总统,莫解阵党主席。1939年10月22日生于加扎省希布托县马莱伊塞村。50年代末创建莫桑比克全国学联并任主席。1960年先后留学葡萄牙和法国。1962年参加莫解阵创建工作,此后历任莫解阵中央委员、执行委员、教育书记、新闻宣传书记、安全与防务书记、安全书记、军政委员会委员、驻坦桑尼亚和东非代表等职。1974年协助萨莫拉主席同葡萄牙政府谈判,达成关于莫桑比克独立的《卢萨卡协议》,其后任过渡政府总理。1975年6月莫桑比克独立后任外交部长。1986年11月起任莫解阵党主席、共和国总统兼武装部队司令。1994年在总统选举中获胜连任总统。1980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蒙德拉纳”一级勋章、“九·二五”一级勋章等。曾于1983、1988和1998年访华。
帕斯科亚尔·曼努埃尔·莫昆比(Pascoal Manuel Mocumbi):总理,莫解阵党中央政治局委员。1941年生于马普托市。1973年毕业于瑞士洛桑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1962年参与创建莫解阵。1975~1980年从事医务工作。1980~1987年任卫生部长。1987~1994年任外交部长。1994年12月起任总理。曾于1990、1992和1997年访华。 阿丰索·德拉卡马〖HTSS〗(Afonso Dhlakama)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主席。1953年1月1日出生于索法拉省希巴巴瓦县。1971年在省会贝拉市学习商业会计课程。早年曾参加莫解阵游击队。1977年加入莫抗运,并于1979年成为莫抗运主席兼武装部队司令。德拉卡马作为莫抗运惟一总统候选人参加1994年10月的首次多党制大选,获33.7%的选票。
经济
独立后经济概况:莫桑比克是农业国,独立时,88%的人口从事农业,工业基础薄弱,丰富的农业、矿业资源未加利用。国民经济中的现代化部门是港口和铁路。独立后,近90%的白人移民离境,莫桑比克政府不得不接管这些工矿企业。由于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缺乏,政府所推行集中计划的经济体制难以实现。自1976年开始,莫桑比克政府强制推行合作化,在全国建立1500多个“公社村”,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1981年,政府制定所谓“战胜不发达”计划,大量投资兴建工业大项目和国营农场。到1985年,国营农场和合作社占市场销售量的40%以上。但是,工业大项目缺乏资金与技术。国营农场也大量赔本。1983年莫解阵“四大”实行调整政策,强调发展采用当地原料的小项目,大农场也划分成易于管理的小农场。然而,这些措施不足以扭转经济下降趋势,加上内战的破坏,1980~1986年间,莫桑比克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60%,出口减少3/4,粮食及日用消费品奇缺。自1987年起,莫桑比克政府实行为期3年的恢复计划,以后又在世界银行等的支持下实行经济结构调整,缩减财政赤字,将国营企业私营化,经济下降颓势得到扭转。1987~1989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4.5%以上,外资流入增加。90年代初,由于大旱及世界经济衰退 ,1992年出现执行调整计划以来的首次负增长。1993年和1994年经济情况好转。1994年大选后,新政府以国家重建和经济复兴为中心任务,努力调整经济结构,恢复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农业,改善投资环境,经济重建取得了初步成果。1998年经济持续发展,市场物价平稳,私有化进程加快。
据非洲发展银行1999年发展报告,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30.93亿美元,1980~1990年的年均增长率为-0.1%,1991~1998年为6.2%。另据世界银行1998/99年发展报告,1997年人均收入为90美元,是非洲惟一人均收入不到100美元的国家,在世界上排名第133。
货币名称:梅蒂卡尔(Metical)
汇率(1997年):1美元=11 543.60梅蒂卡尔
通货膨胀率(1997年):27.0%
资源 有煤、铁、铜、金、钽、钛、铋、铝、石棉、石墨、云母、大理石、天然气等矿
新近发现海底石油。其中煤藏量60亿吨,钛600多万吨。钽储量居世界之首。森林面
积460万公顷,其中生产林100万公顷。水利资源丰富,赞比西河上的卡布拉巴萨水电
站装机容量207.5万千瓦,为非洲第一、世界第六大发电站。
工矿业 殖民统治的大部分时期里,莫桑比克只有农产品加工业,工业品靠南非供应。至
20世纪60年代,莫桑比克建立了炼油厂、水泥厂和机械厂,大部分集中在马普托、贝拉和楠普拉。独立后,由于技术和管理人员奇缺,又不能进口原料及机器零件,工业生产停顿。在1987~1989三年恢复计划中,这些工业部门被列在首位,与此同时,政府大力推行工业私有化,工业生产有所好转。
莫桑比克拥有丰富的矿藏,但勘探和采掘业均不发达,1991年矿业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1%,1993年矿产品出口仅占出口总值的3%。较重要的采矿部门有煤炭、伟晶岩(产于赞比西亚省)、钽、盐、铜、以及少量的石棉和黄金(产于马尼卡省)、石墨等的采掘业。因石油还未开采,马普托炼油厂的原料依靠进口。自1987年以后,政府鼓励外国投资矿业。1986~1989年间,矿业部门的外资由500万美元增至5000万美元。据非洲发展银行1999年发展报告,1997年工矿业生产总值为8.33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8%。
农业渔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独立前,商品农业分为三种类型:外国资本的大种植园,生产茶、棉、糖、椰子和西沙尔麻;本地白人农场生产烟草及供城市白人消费的粮食;黑人小农提供农产品消费量的1/3,其中包括两种出口作物腰果仁和棉花以及供城市黑人消费的粮食。外国种植园和葡萄牙人农场约3000个,占地160万公顷;黑人小农占地280万公顷。独立后,由于大批葡萄牙人离境、持续的内战、频繁的自然灾害以及政策不当等因素的影响,1986年市场销售量还不到1981年的一半,同期出口经济作物减产2/3。1987年以后,政府对内放开农产品价格刺激农业生产,同时大力恢复农业基础设施并鼓励外国资本投入农业。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产量仍然不稳定。经济作物中的棉花在1991年创独立以来最高纪录,腰果仁和西沙尔麻产量先升后降,1992年天旱严重影响对小麦收成,1993年木薯产量增加50%。由于1992年底和平协议的签订,1993年小农的产量增加26%。目前农业最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农民无地。原因是土地归属问题十分混乱,内战迫使农民离乡背井,政府也一再更改土地所有权。
旅游业 独立前占有重要地位。1972年,全国有282个旅馆,5195个房间,接待游客291574人。1978年以后停止接待有组织的游客。1984年开始逐步恢复旅游业,1992年马普托波兰纳旅馆重新开放。同年底内战结束,一些外国商人开始投资于各大城市的旅馆,旅游业复苏。
交通运输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莫桑比克就以现代化的港口和铁路设施为邻国服务,取得转口贸易收入。转口贸易收入占外汇收入的比重大,国际货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但国内交通落后,公路系统不发达。交通运输业,又是受内战严重破坏的部门。
水运 莫桑比克有内河航线1500公里,海岸线约长2600公里,有马普托、贝拉和纳卡拉等15个港口。其中马普托为非洲大型港口之一,莫桑比克第一大港,有25个泊位,是多用途的良港,年吞吐能力为1 500万吨。贝拉港为莫桑比克第二大港,有10个泊位,年吞吐能力为750万吨。纳卡拉是东非最好的深水港。1992年底内战结束后,国际社会多方协助恢复莫桑比克港口的运输能力。
铁路 国际线路有三条:一是以马普托为中心的3条铁路线,分别通往南非、斯威士兰以及津巴布韦南部;二是以贝拉为中心的另外3条铁路线,分别通往津巴布韦、马拉维以及莫桑比克的太特省;三是以纳卡拉为中心的铁路线通往马拉维。国内线路有二条:一是以伊尼扬巴内为中心通往马普托和贝拉,二是以克里马内为中心通往贝拉和纳卡拉。铁路总长3843公里。内战结束后,1993年修复由津巴布韦通往马普托的铁路,重开纳卡拉铁路。1994年,货运量为13.8亿吨公里,客运量为1.24亿人次公里。
公路 总长4105公里(独立后新铺公路550公里)。由于战乱,60%以上公路被破坏,1986年货运量仅为20.2万吨。自1989年起,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帮助修复通往邻国的公路。1994年,国际发展协会贷款1.88亿美元至8.146亿美元用以修复莫桑比克公路系统。1994年货运量为4930万吨公里,客运量为104.84亿人次公里。
空运 全国有大小机场16个。约有17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莫桑比克航空公司共拥有6架波音737飞机、2架波音767飞机以及几架小飞机,马普托同其余9个省中的6个省有国内航线联系;国际航线有通往德、法、葡萄牙、西班牙、俄罗斯、丹麦、以及南非、津巴布韦、莱索托、斯威士兰、马拉维、坦桑尼亚等邻国。
财政金融
据非洲发展银行1999年发展报告,1997年莫桑比克外债总额为74.3亿美元,是国内生产总值的266.5%,同年还本付息1.432亿美元。在非洲是仅次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负债率第二高的国家,1991~1997年外债还本付息年均增长率为18.1% 。1998年外汇储备为5.237亿美元。
对外贸易
主要出口产品有对虾、腰果仁、棉花、糖、椰子、桔子、煤、茶叶等;主要进口产品为粮食、燃料、原材料、机器设备及零件等。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其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一直是莫桑比克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国家同莫桑比克的贸易额明显增长,其份额由1985年的6.1%增加到1992年的12.2%。1996年,莫桑比克出口总值为4.14亿美元,进口为10.55亿美元。
外国资本
1985~1993年间,政府批准的外国私人投资项目147个,总额为6.02亿美元。1992年,外国直接投资约5840万美元。1984年8月颁布《外国投资法》,1987年1月颁布《私人投资法》,鼓励外国及本国私人投资。1992年底,内战停止后,外国投资增多。1993年11月,政府批准在马普托、贝拉和纳卡拉港附近建立工业自由贸易区。1985~1997年莫桑比克利用外资33亿美元,引进项目901个。主要投资国为英国、南非、葡萄牙和美国。投资行业为农业、制造业、旅游业、采矿业及石油勘探、交通运输、渔业和建筑业等。
外国援助
莫桑比克是世界上依赖外援极为严重的国家之一,1991年外援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69.2%。据非洲发展银行统计,1985~1997年共接受各种外援37.139亿美元。主要援助国是:意大利、葡萄牙、瑞典、法国、挪威、荷兰等。
人民生活
莫桑比克现为世界上极为贫穷的国家之一。独立后,医疗卫生事业虽有发展,但至今平均4.4万人才有1名医生。近年来,由于南非和德国从该国进口劳工数额大大减少,加上国内经济不佳,失业率高达50%。据非洲发展银行统计, 1997年的出生率为41.7‰,死亡率为16.9‰,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为106‰。预期寿命为48岁。生育率为每一妇女5.9胎。1995年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28%,获得卫生设施的人口占39%。
军事
武装部队创建于1964年9月25日(莫解阵于当天发起游击战),原名为莫桑比克人民解放军。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参谋部是军队的指挥机构。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2年。国防军下设北部、中部和南部军区,其司令部分别设在楠普拉、贝拉和马托拉。总兵力为7.2万人。其中陆军6.5万人,空军6000人,有43架战斗机和12架直升飞机,海军1000人,有26艘巡逻艇。根据1992年底的和平协议,将由政府和莫抗运部队各出1.5万人组成新的统一军队,其余军事人员复员。
教育与新闻出版
教育 独立后,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政府实行7年义务教育(小学5年、中学2年),在成年人中开展扫盲运动,文盲率由1975年的93%降至1992年的66%。在校小学生由1973年的63.4万增至1979年的149.5万,后因内战,半数以上小学关闭或被毁。1990年7月实行教育制度改革,允许私人办学。1992年和平总协议签署后,国际社会资助莫桑比克政府陆续恢复和建设了一些学校。按照正在实施的社会复兴计划,至2000年将修复或新建2600所小学,使小学入学率提高到86%。1995年8月部长会议决定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入学率并大力培养各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目前,有小学6 495 所,在校学生204.1万,教师2.54万;中学87所,在校学生6.1万,教师1000人;大学3所,在校学生7 500人。蒙德拉纳大学是惟一的综合性大学。
据非洲发展银行统计,1995年莫桑比克成年人的文盲率为60%,1996年小学入学率为62%,中学入学率为7%。
新闻出版 全国性报刊有十余种。主要有:《新闻报》,1926年创刊,葡文日报,发行量6.5万份;《莫桑比克日报》,1981年创刊,葡文日报,发行量1.6万份;《星期日报》,1981年创刊,葡文报,发行量3.5万份;《时代》,葡文周刊,1971年创刊,发行量4万份;《挑战报》,葡文体育周报,1987年创刊;《莫桑比克新闻汇编》,莫桑比克通社月刊,英文。
莫桑比克通讯社:国家通讯社,1976年成立。莫桑比克电台:官方电台,1975年成立,用葡语、英语和民族语言广播,每天对内广播19小时,对外约5小时。莫桑比克电视台:国营,1981年试播,每周播4次,每次4小时。
对外关系
奉行独立、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主张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与其他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主张通过谈判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支持在非洲统一组织内部建立预防和解决冲突的机制。不允许外国在莫桑比克建军事基地。支持全面裁军的原则。主张南南合作,要求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不结盟运动、英联邦、伊斯兰会议组织及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成员国。同94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1998年,希萨诺总统先后访问中国(3月)、新加波(3月)、卡塔尔(4月)、葡萄牙(5月)、牙买加(9月)、日本(10月)、香港(10月)、荷兰(10月)、西班牙(11月)和美国(12月),并出席在乌干达举行的南部非洲、中部和东部首脑与世界银行会议(1月)以及在纳米比亚举行的南部非洲经济论坛会议(5月)、在布基纳法索举行的第33届非统组织首脑会议(6月)、在佛得角举行的葡萄牙语国家共同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第二次会议(7月)、在纳米比亚举行的南部非洲伙伴论坛会议(7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第12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9月)、在法国举行的第20届法国—非洲磋商年会(11月)、在布基纳法索举行的非统组织第四届首脑常务会议(12月)。1998年,法国总统希拉克(6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7月)、阿尔及利亚总统泽鲁阿勒(8月)、纳米比亚总统努乔马(9月)、葡萄牙总理古特雷斯(10月)和瑞典国王古斯塔夫(11月)等访问了莫桑比克。
对若干重大国际问题的态度
莫桑比克认为南北经济和技术差距日益扩大,不平衡日趋严重,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要求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资金转让,减免发展中国家的债务,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所处的不平等地位。主张发展南南合作。
关于裁军问题
主张全面彻底裁军。赞成建立非洲无核区。反对在印度洋再建或扩大原有军事基地,支持拆除在印度洋的核武器和撤出在印度洋的外国军事基地,赞成召开关于印度洋无核区和非军事化的国际会议。
关于人权问题
主张尊重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有关文件所阐明的人权及人的基本自由。认为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关于难民问题
认为救济和保护难民是基本的人道义务。主张根据本国法律和国际有关难民的公约处理难民问题。
关于西属撒哈拉问题
认为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是一个独立国家且为非洲统一组织成员国。与其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主张和平谈判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东帝汶问题
要求印度尼西亚从东帝汶撤军。主张非洲葡葡牙语五国协同向葡萄牙施加影响,敦促葡萄牙承担历史责任,支持联合国秘书长采取有利于东帝汶脱离印度尼西亚的活动。东帝汶民族解放阵线向莫桑比克派有常驻代表。
同中国的关系
1975年6月25日建交。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中国领导人访问莫桑比克的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1979年)、外交部长黄华(1980年)、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1987年)、外交部长钱其琛(1989年)、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1990年)、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1995年)、国务院总理李鹏(1997年)等。莫桑比克主要领导人访华的有:前任总统萨莫拉(1978和1984年)、现任总统希萨诺(1988年)、总理马顺戈(1987和1993年)、议长桑托斯(1992年)、外交部长莫昆比(1990和1992年)、总理莫昆比(1997年)等。1998年3月28日~4月3日,应江泽民主席邀请,希萨诺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希萨诺总统举行了会谈。朱镕基总理、李鹏委员长分别会见希萨诺总统。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关于中国政府援建莫桑比克外交部办公楼项目的换文。1998年,莫桑比克方面访华的还有:外长西芒、莫解阵党总书记托梅、第一副议长伊萨、文化部长卡图帕等。中国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和安徽省副省长张平等分别访问莫桑比克。1998年两国间贸易额为1376.8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1334.1万美元。
同美国的关系
莫桑比克独立不久即同美国建交。1982年,两国关系得到改善。美国先后取消对莫桑比克经援和军援的禁令。莫桑比克总统多次访问美国。美国参与莫桑比克国内和平进程。莫桑比克为黑非洲接受美国援助较多的国家。1998年12月,希萨诺总统访问美国。
同西欧国家的关系
莫桑比克重视发展同西欧国家的关系。同葡萄牙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密切。葡萄牙为莫桑比克的第二大投资国。西北欧诸国向莫桑比克提供大量财政和物资援助。10年来,欧盟国家向莫桑比克提供援助10亿美元。英国、法国为莫桑比克培训国防军。
同非洲国家的关系
莫桑比克独立后积极发展同非洲国家特别是南部非洲及周边国家的关系,实行睦邻政策。与南非经贸关系密切。南非在莫桑比克的进口中占据首位。1997年南非成为莫桑比克的最大投资国,两国合作的“马普托发展走廊”项目预计投资10亿美元,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重要合作项目。莫桑比克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成员国,积极参与地区政治、经济事务,主张加快步伐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