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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以冲突的历史根源、演变与发展趋势》
文章来源:    日期: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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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以冲突的历史根源、演变与发展趋势》
作 者: 王京烈 完成时间: 1994-3-8  
成果形式:   奖 项: 1994年西亚非洲研究所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课题类别:      
简 介:     
    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年第3期
   
    阿以冲突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
   
    王京烈
   
    阿以冲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东社会的最基本矛盾之一。它错综复杂,既有国家利益之争,又包含了民族和宗教矛盾,且时间久远,冲突持续了近半个世纪仍未结束。它还引发了中东地区几次大规模战争,成为对中东局势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文拟从阿以冲突的历史渊源和冲突演变发展进程入手,论述阿以冲突的未来发展趋势。
   
   
    阿以冲突的历史根源
   
    历史上的犹太人 阿以冲突自然是从以色列国建立后才开始的,但其历史根源却可以追溯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甚至更久远的年代。
    据《圣经》记载,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的始祖,生于迦勒底的乌尔。 后随其家族迁往哈兰。 公元前1900—1850年,亚伯拉罕带领家人和随从来到迦南。公元前1720年,喜克索斯统治埃及时期,迦南发生特大灾荒,雅各(亚伯拉罕之孙)率希伯来人进入埃及,居住在尼罗河三角洲附近的歌珊地区。约在公元1290年,希伯来人在摩西带领下出埃及辗转来到迦南,后在迦南南方形成了原始的以色列联盟。公元前1200年—1020年为士师时期,希伯来人征服了迦南许多地区,但直到大卫王(公元前1000—961年)时代也未能实现对迦南的完全控制。 所罗门(公元前961—922年)时代是古以色列的极盛时期,在耶路撒冷建立了圣殿,它逐渐成为犹太人的宗教中心、精神生活中心。以后王国瓦解,分裂成以色列王国(公元前922年—722年)和犹太王国(公元前922年—586年),又先后被亚述和巴比伦所灭。耶路撒冷和圣殿均被摧毁,犹太人也成了“巴比伦之囚”。当巴比伦为居鲁士所陷时,犹太人又处于波斯人的统治下。直到公元前166年犹太人解放了耶路撒冷,建立了马卡比王国。公元前63年,罗马帝国先后占领了耶路撒冷和整个巴勒斯坦。为镇压犹太人的反抗,罗马皇帝摧毁了耶路撒冷,圣殿遗址被翻耕成田,几十万犹太人被杀害,幸存者也被迫离开巴勒斯坦,逃亡到欧洲、北非和世界各地。从此犹太人结束了在巴勒斯坦的生活,开始了犹太历史上的大流散时期。(从那时起)“犹太人的历史早已不再是巴勒斯坦的历史,……”。
    巴勒斯坦在此后的不同历史时期,又依次为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和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所统治。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始于19世纪末。1897年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召开、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成立,标志着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有组织的政治运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产生在19世纪并在进入20世纪后能进一步发展决非偶然,其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但最主要的是:
    1.反犹排犹的社会背景及由来以久的回乡观念。历史上的反犹排犹浪潮最初主要是源于宗教上的分歧及由此产生的宗教歧视和迫害。犹太教徒认为犹太教是高于一切的宗教,耶和华是神力无比的唯一真神,犹太人则是上帝的特选子民,是最优秀的种族。而基督教徒却认为,犹太人对基督之死犯有罪行。早期基督教神父圣约翰.克里苏斯敦就宣布,犹太人是永远背叛了上帝,终于被上帝所抛弃的人。 这种宗教上的尖锐对立必然导致各种各样的迫害。久而久之,对犹太人的各种禁令和限制便“渐渐的编进了中世纪法律和宪章的结构中了。”公元4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发布法令,宣布犹太人和其他异教徒在公诉中不能成为有效证人;5世纪,提奥多西二世的法典也包括了反犹太人的内容;两次特兰特会议后,犹太人不能再担任公职,还必须佩戴醒目的标志;多明我会建立的宗教裁判所更加深了犹太人的苦难。在苦难中挣扎的犹太人更加相信从宗教中得到的启示,笃信加路特(GALUTH和苟拉(GEULLAH)的观念, 相信犹太人终将在弥赛亚(MAHSIAH)解救下,回到上帝应允的土地。在长期的流散生活中,每当犹太人的境遇变坏和遭到迫害时,这种回乡观念就愈强烈。反之也就比较淡薄。例如二战期间,纳粹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大屠杀,数百万犹太人惨遭杀害的血腥现实就使更多的犹太人投身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
    2.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和欧洲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直到法国大革命前,占世界犹太人口大多数的欧洲犹太人是在“格都”(GHETTO)里生活的,几乎与非犹太社会隔绝。保守的犹太人不仅满足格都内的生活,还把格都当作抵制同化的堡垒。法国大革命以后,欧洲犹太人逐步得到解放、争取到人权。获得解放的犹太人,尤其是犹太知识分子阶层在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和欧洲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通过著书立说提出了建立犹太国家的主张和理论,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兴起做了思想和理论准备。对复国运动影响最大的是摩西·海斯、平斯克、西奥多·赫茨尔 等人的理论与主张,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犹太民族是优秀的种族,犹太人不应也不可能与非犹太人融合,以保持犹太人优秀的种族属性;反犹排犹不是个别的历史现象,而是根深蒂固的,永远不会消失;犹太人问题涉及许多国家的犹太人,它不是社会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种族问题;由于具有优秀种族特性的犹太人不应、也不能与其他民族融合,那么摆脱迫害的唯一途径就是建立犹太国家;建立犹太国是犹太人的历史性权利,这种历史性的权利只有在历史性的国家(巴勒斯坦)才能实现。犹太复国主义者还利用《圣经》和《犹太法典》中的某些记述作为复国并在巴勒斯坦建国的理论依据。
    3.大国政治游戏中的赌注。19世纪末,资本主义体系在全世界已经确立,欧洲大部分国家已完成民族民主运动,自由资本主义基本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世界三大矛盾空前尖锐。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诞生与投靠迎和了西方列强争夺、保护海外殖民地的需要,因此,它得到大国的支持和庇护,同时也成为大国政治游戏中的赌注。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同西方大国“结盟”的开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领袖钱姆.魏茨曼曾在1914年向英国政府献媚说,“巴勒斯坦将落入英国的势力范围……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在此后的50至60年内向巴勒斯坦移入100万犹太人,这样英国就将有一道坚强而有效的防线”。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组织了大批犹太人参加英国军队,为帝国主义战争充当炮灰。英国为了拉拢、控制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于1917年发表了《贝尔福宣言》,使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得到一个大国的公开承认和支持。在服务于大国利益的同时,复国运动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复国运动的发展与以色列国的建立 如前所述,曾在巴勒斯坦生活过的犹太人已有二千多年的流散史,与巴勒斯坦已经没有什么联系。因此,从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召开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20多年中,虽然先后召开了6次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和组织工作,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并没有什么“实质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巴勒斯坦人口约有100万,其中犹太人约有2.5万(为当时世界犹太人口总数的0.2%),约占巴勒斯坦人口总数的2.5%,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人口比例为1:40。尽管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极力组织向巴勒斯坦移民,但直到1918年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也才增长到5万人。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投靠大国,使大国看到它是一支可以利用的力量。而正是在大国的庇护和支持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最终实现了其政治目标——建立犹太国。1918年英国占领了巴勒斯坦全境,并在1920年得到国际联盟给予的“委任统治权”。在此之后的20多年中,在英国殖民当局的支持和鼓励下,犹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的规模迅速扩大。到1946年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口已经达到60.8万,与19世纪末相比增长了20多倍。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区人口总数中占31.4%, 与阿拉伯人的比例为约为1:2,改变了巴勒斯坦的人口结构,使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有了“实质性内容”。美国作为“后起的、爆发的”帝国主义为同老殖民主义争夺势力范围也积极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利用犹太人问题作为其插手中东事务的契机。复国主义运动领袖也看到“美国已获得世界领导地位”,便从英国的怀抱转向美国。1942年5月,犹太复国主义者在纽约开会,通过了旨在结束英国的统治,建立犹太军队和犹太国的“比尔特摩尔纲领”。它很快得到美国的支持。1945年杜鲁门又两次致函英国政府,要求英撤消对犹太人迁入巴勒斯坦的限制,允许10万犹太人立即迁往巴勒斯坦。第二年又发表“赎罪日声明”,支持犹太建国会关于建国的要求。
    与此同时,进入二十世纪的中东社会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从“中东的觉醒”到中东地区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中东地区相继出现了一批民族独立国家。中东民族国家的建立和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发展使一些踌躇满志的阿拉伯国家的领导人再次萌发了统一阿拉伯世界的构想。当然,这种统一构想往往伴随着统治者扩张势力的个人欲望,例如,沙特家族的崛起和统一阿拉伯半岛的活动,外约旦埃米尔阿卜杜拉的“大叙利亚计划”,伊拉克的“肥沃新月计划”等,但阿拉伯国家联盟的成立(1945年)在客观上加强了阿拉伯各国之间的团结合作及自身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作用,对日后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发展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西方大国的支持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具体安排下,大批犹太人涌入巴勒斯坦,引起阿拉伯国家的恐慌,于1931年、1937年先后在耶路撒冷和布卢丹召开会议,商讨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对策。当时刚刚取得独立的阿拉伯国家(有的尚未取得独立)还没有来得及组成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统一阵线,但阿拉伯民族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形成尖锐对抗。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在美国的操纵下通过了181号决议即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分支决议。分治决议无视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民族权利,却使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巴勒斯坦建国的活动“合法化”,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告成立,仅16分钟之后美国就宣布承认以色列,其速度之快在外交史上是罕见的。英国甚至认为,以色列“这个新国家……可以说是在纽约诞生的”。
   
   
    阿以冲突的演变与发展
   
    如果说联合国181号分治决议使阿犹矛盾进一步激化,而以色列国家的建立则使阿犹矛盾转变为呈白热化的、旷日持久的阿以冲突。这场冲突是以第一次中东战争为发端的。
    从阿以冲突的总体格局来看,到目前为止,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时期):阿以冲突全面对抗阶段,阿以冲突相持阶段,阿以冲突政治解决阶段。
   
    一、阿以冲突全面对抗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末)。1947年联合国通过的“分治决议”、1948年以色列国的成立和随即爆发的巴勒斯坦战争揭开了阿以全面对抗的序幕。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阿以双方在政治、经济方面针锋相对的斗争,在军事方面的激烈对抗。
    阿拉伯方面无论是“前线国家”,还是非前线国家都团结一致,共同抗以。1950年6月召开的阿拉伯联盟理事会上通过了共同防御条约,明确规定了阿拉伯对以共同立场;1964年召开的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决定,将根据其他国家对待阿拉伯人民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所采取的立场,来决定同这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关系;1967年召开的第四次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上进一步确定了对以色列的“三不政策”(不承认,不和解,不同以谈判)。
    阿以双方在军事上的对抗更是针锋相对。在此期间阿以之间爆发的战争和武装冲突多达16次, 其中包括在阿以冲突演进过程中有着重大影响的四次中东战争:
    1、巴勒斯坦战争。1948年以色列成立后,阿拉伯国家反对分割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国的建立,发动“圣战”。埃及、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约旦等阿拉伯国家参加了对以战争,决心“采取决定性手段”协同作战,“遵照真主的旨意,决战至最后胜利”。
    2、苏伊士运河战争。1956年英、法勾结以色列对埃及发动侵略战争(阿拉伯史学界称其为“三国入侵”)。三国入侵震动了国际社会,各国纷纷谴责英、法、以的侵略行径。战争使英、法陷入难以摆脱的内外交困中,同年英、法被迫撤出埃及。
    3、“六·五”战争。1967年6月5日,以色列先后对埃及、叙利亚和约旦发动闪电袭击,使埃及、叙利亚军队受到重创。战争只持续了6天,以色列占领了西奈、戈兰高地和约旦河西岸等大片阿拉伯土地。
    4、十月战争。1973年10月6日,埃及、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为收复失地向以色列发动的战争。阿拉伯产油国还利用“石油武器”支持同以交战的国家。阿拉伯国家打破了以色列不可战胜的神话,显示了阿拉伯国家团结合作的力量。
    在新老殖民主义者争夺中东和战后两个超级大国争霸世界角逐中东的历史背景下,巴勒斯坦问题成为美国在中东排挤英、法的契机,以色列则成为美国在该地区抗衡苏联的战略资产。美前驻埃及大使约翰.巴达尤也直言不讳地说,“以色列代表了我们在该地区最持久的直接利益”,“使以色列继续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当然就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基本承诺。” 美国甚至认为:“以色列如果在军事上失败,整个中东就有落入苏联手中的危险。” 因此,美国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全力支持以色列,使刚刚诞生的以色列能够在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中站住脚,在战争频仍的环境中发展壮大,并最终占领了大片阿拉伯领土。大国的卷入也使阿以冲突更加扑朔迷离。
    二、阿以冲突的相持阶段(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埃及前总统萨达特1977年底的耶路撒冷之行,打破了阿以双方长期全面对抗、拒绝谈判的格局,开始了部分直接谈判。阿以冲突也由此进入一个冲突与谈判交织、斗争波澜起伏的相持阶段。虽然这一阶段只有10多年时间,却比前一阶段更为错综复杂。
    阿以长期军事对抗使埃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特别是经过第四次中东战争,使埃及认识到它不仅仅是在同以色列作战。萨达特说:“美国和以色列站在我对面,而苏联则手握匕首躲在我的背后,随时准备向我刺来。”因此,埃及不愿继续成为冷战的牺牲品,决心打破不战不和的局面,在对外政策上做了重大调整:先同美国恢复了中断7年的外交关系,又废除了《埃及、苏联友好合作条约》。在对以关系方面提出了从对抗转向对话的和平战略:主张结束阿以之间的长期军事对抗和战争状态。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中东问题;要求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中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民族权利;埃及愿在上述原则基础上承认以色列,并签订和平条约。
    1977年11月19日,萨达特开始了被称之为“中东和平主动行动”的耶路撒冷之行,此举在充满硝烟的中东引起巨大反响。以后在美国的斡旋下,埃、以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于1978年签订了《戴维营协议》。翌年,埃、以又签订了和平条约,打破了阿以长期全面对抗的格局,并就巴勒斯坦问题同以色列开始了艰苦的谈判。埃及摆脱了战争得到一个和平建设的机会,并以和平方式收回了西奈半岛。而以色列则“化敌为友”,消除了阿拉伯抗以阵营中的最强大的敌手,在实现西部无战事的同时,打破了阿拉伯对以战略包围的态势。埃及的和平主动行动遭到阿拉伯国家的普遍反对。拒绝阵线国家(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南也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1977年12月、1978年2月和7月先后三次在的黎波里、阿尔及尔和大马士革召开最高级会议抵制埃以媾和。第九届阿拉伯首脑会议(1978年11月)及阿拉伯国家外交和经济部长会议(1979年3月)还分别做出制裁埃及的一系列决议,不仅停止了对埃及的经济援助、不再向埃出口石油,还停止埃及的阿盟成员国资格,阿盟总部也从开罗迁往突尼斯,大多数阿拉伯国家还同埃及断绝了外交关系。
    但是进入80年代以后,阿以冲突态势有了新的发展,阿拉伯对以战略出现了新的变化,各种解决阿以冲突问题的方案纷纷出台(各有关方面提出的各种方案有20多个)。1981年8月,沙特王储法赫德提出了和平解决中东问题的8点建议。在此基础上,1982年9月在非斯召开的阿拉伯首脑会议上通过了解决阿以冲突问题的8项原则,即非斯方案,其主要内容是: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中所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阿拉伯领土,并拆除1967年以来建立在阿拉伯领土上的犹太定居点;巴勒斯坦人民在其唯一合法代表巴解组织的领导下享有自决权,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巴勒斯坦国;联合国安理会保证这一地区各国之间的和平,其中包括独立的巴勒斯坦国。 这是阿以冲突爆发30多年后阿拉伯国家第一次集体制定的和平方案。尽管埃及仍被排除在阿盟之外,阿拉伯国家也并未承认以色列,但实际上已放弃了长期坚持的对以“三不政策”。要求以色列撤出1967年战争中占领的阿拉伯领土而不是全部领土,实际上就是默认了以色列的存在及其在1948年战争期间占领的土地。这是阿拉伯国家对以立场更为现实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对阿以冲突的发展进程有着重大的影响。
    美、苏为了争夺中东和平进程的主导权,也在1982年9月分别提出了“里根方案”和“勃列日涅夫方案”, 以便在争夺中实现自身利益。
    随着形势发展,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也进一步调整了对以战略,采取更为务实的政策。1988年巴解宣布接受联合国1947年通过的分治决议,接受安理会242和338号决议,承认以色列的存在,主张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并为之做出努力。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色列采取了强硬立场:1980年明确宣布不放弃耶路撒冷,不撤回到1967年以前的边界,不允许建立巴勒斯坦国,宣布耶路撒冷为以首都;1981年在国防部长沙龙的《80年代以色列战略问题》报告中以色列更是将其安全边界扩大到亚非两洲的广大地区,并通过立法吞并戈兰高地,轰炸伊拉克核反应堆,空袭黎巴嫩,尔后又引发了以叙导弹危机;1982年以色列发动了侵略黎巴嫩战争(又称第五次中东战争);1985年又远程奔袭巴解在突尼斯的总部;以色列当局对被占领土上巴勒斯坦人民的反抗斗争更是实行“铁拳政策”。
    这一阶段的主要历史事实表明:1.阿拉伯国家逐步采取了现实主义的灵活作法,放弃了“三不政策”,承认以色列的客观存在,愿在联合国有关决议的基础上采取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解决阿以冲突。2.以色列自恃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美国的袒护仍在坚持强硬立场,不仅占领阿拉伯领土,还不断挑起武装冲突。3.美、苏从各自利益出发,不论在阿以冲突对抗中还是在走向和谈的过程中,仍在玩弄“零合游戏”。也正是由于后两个原因,这一阶段各方(除埃以和谈外)还仅限于提出各种解决方案,并未进行直接谈判。另一方面,阿以之间不仅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小的武装冲突也接连不断。
   
    三、阿以冲突的和平解决阶段(90年代初至今)。以1991年10月在马德里召开的中东和平会议为标志,阿以冲突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虽然阿以之间小的冲突至今不断,但酿成大规模战争的因素已明显减少,通过和谈来解决冲突将成为这个阶段的“主旋律”。导致这种重大战略转变的主要原因是:
    1.冷战结束、世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东地区不再是两霸争夺、角逐的场所,美国在失去争霸对手的情况下对中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使中东保持一种符合美国利益的稳定。
    2.美、以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苏联因素的消失使以色列不再是美在中东抗衡苏联的堡垒产。尽管美以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等方面有许多一致性,但美仍将根据自身利益来约束以色列。
    3.海湾战争后阿以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海湾战争中伊拉克被严重削弱,叙利亚成为阿拉伯抗以阵营中唯一可以抗衡以色列的军事力量,但其实力远未达到发动一场有把握取胜的对以战争。以色列的军事实力却有了长足发展,不仅解决了自身安全防卫问题,还拥有对敌手进行打击的战略核力量。
    4.阿以双方对冲突的再认识。长期的阿以冲突使生灵涂炭,双方均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巴勒斯坦人民流离失所,阿拉伯方面失去大片领土;以色列虽然取得了某些军事上的胜利,但并未赢得和平与安宁。以色列不可能、也不能够消灭或完全征服巴勒斯坦人,而阿拉伯国家也不可能打败在大国支持下日益强大的以色列。这一点已经成为双方的共识。
    5.阿以双方对冲突的立场均有程度不同的变化。阿拉伯方面进一步表明愿在联合国决议的基础上、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解决冲突。阿拉伯国家已不存在重新组成统一抗以阵营的可能性,阿拉伯国家特别是以海湾产油国为代表的“温和的”阿拉伯国家更积极地支持和平解决阿以冲突。以色列也愿意“有条件”的谈判,特别是对地区合作谈判有很大的兴趣。以色列的这种变化既有国际压力的影响,更主要的是由于国内经济迅速发展使社会生活质量发生巨大变化,民众厌战情绪增长,要求和平的呼声越来越高。
   
   
    阿以冲突的发展趋势
   
    以上我们已经论及了阿以冲突进入和平解决阶段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在阿以冲突的第三阶段将继续影响着冲突的发展趋势。因此,阿以冲突进入第三阶段以后,尽管小的摩擦冲突依然不断,但政治解决阿以冲突总的发展趋势已不可逆转。由于以色列已经成为阿以冲突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并在冲突发展进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说明以色列方面的变化。从地理方面来看,以色列依然是西亚地区一个小国,但是经过阿以冲突40多年的风风雨雨,其综合国力已是中东地区名列前茅的强国。
    ——以色列已经解决了生存与安全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阿拉伯国家对以立场的转变仅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以色列自身综合国力的提高,特别是军事力量的加强。以色列不仅拥有一支装备着先进常规武器的国防军,还拥有战略核武器形成对敌手的威慑,在与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实力对比中占有优势。在政治方面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并与许多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1992年1月与中国建交),与美国保持着战略盟友关系。从经济上看,以色列是中东地区最具活力的国家,人口素质高是最主要的特点,这也是使以保持高科技优势推动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以色列在解决生存与安全问题之后,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结束冲突,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色列和平实力日渐增长。数十年阿以冲突的严酷事实使以色列人认识到安全不光来自军事力量,和平是解决冲突的唯一途径。以色列虽然占领了大片阿拉伯领土,但并未能使巴勒斯坦人民屈服。巴勒斯坦人民虽不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却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其实,犹太民族“散而又聚”的悲欢离合史本身就验证了这样一个道理“暴力是征服不了一个民族的”。也正因为如此,以色列国内要求和平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以国内已有20多个和平组织,它们要求放弃1967年占领的土地,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同阿拉伯国家之间实现永久和平。和平组织目前主要通过示威游行、议会党团来呼吁和平解决阿以冲突。1991年10月,“现在实现和平运动”还向法院递交了一份长达60页的请愿书,对在被占领土兴建移民点的合法性提出挑战,要求法院冻结在被占领土兴建移民点。以色列和平势力正在对以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以色列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以色列在长期战乱中仍然得到较快的发展,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高于周边阿拉伯国家。以色列的经济发展与中东产油国不同,不是依靠某种自然资源,而是仰赖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特别是以高素质人口为基础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现在高科技产品已经成为以色列出口贸易中的大宗商品。1992年以色列人均GDP为11104美元, 达到这种水准已经不是贫困或小康,而是走向富足型社会。这种社会本身就需要和平、安全的生活和发展环境。而长期的战争环境却打碎了犹太人把巴勒斯坦作为栖身乐土的梦想,以色列成为一个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的国家,国民经济不能正常化,长期维持着巨额军费开支(1991年军费开支为57.9亿美元,约占当年GDP的10%)。 因此,结束阿以冲突已经成为以色列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这也是近几年以国内和平势力逐渐增长的深刻社会根源。以色列在解决生存问题和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后,国民的厌战情绪不断增长。从70年代起,特别是第四次中东战争之后,许多犹太人不愿生活在这种永无休止的厮杀中,到80年代末期已有近40万犹太人弃以色列而去。它足以说明以色列社会的进一步已经不允许继续处于战乱之中。由于以色列处于相对高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其以高科技产业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一旦实现和平后将使以色列处于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中。
    以色列社会发生的这种巨大变化决定了其对和平发展环境的迫切需求,鉴于其在阿以冲突中的主导地位,那么它对阿以冲突和平解决的影响也就不言自明了。
    阿以冲突进入其第三阶段以来,总的发展态势是朝着和平解决的目标迈进。当然曲折、反复也属意料之中,但终究举行了数次多边地区合作谈判和12轮阿以双边谈判。1993年9月以色列同巴解组织之间实现了相互承认,这对厮杀了数十年的宿敌终于站到一起了,为最终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奠定了基础推动了阿以冲突的全面解决。此后以、巴签署了关于在加沙和杰里科首先实行自治的原则宣言,1994年2月以、巴又达成了具体实施原则宣言的协议(主要涉及自治地区的面积、安全保障、犹太移民定居点、边界通道控制、出入境手续和检查、双方进行协调的联络办公室等一系列问题)。以色列与约旦、叙利亚、黎巴嫩的谈判也在加紧进行之中,其中约旦已经宣布将在年内同以色列签订和平条约。上述事实构成了阿以冲突第三阶段的“主旋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和平很快就会实现。我们还应该看到,阿以双方为了自身利益都在极力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要求,这是阿以双边谈判久拖不决、进展不快一个原因。另一方面,双边谈判也确实涉及或将要涉及到许多十分棘手的问题,增加了谈判的复杂性,这些最棘手问题是:
    ——领土问题。这是引发阿以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解决阿以冲突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从以巴原则宣言的条款来看,实行临时自治的范围远不及联合国181号决议所规定的巴勒斯坦阿拉伯国土面积(1.1203万平方公里)的零头,就是这样一份土地还被分割成互不相连的两块(之间相距约70公里)。无论是主张和平的还是偏激的巴勒斯坦人都绝难接受这是最终可以获得的领土面积。虽然最终可以在多大范围内建立巴勒斯坦民族家园是实行临时自治第三年时将要讨论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它将是一场极艰苦的谈判。以色列同叙利亚在戈兰高地上的争端也是如此。叙利亚对戈兰高地的主权是国际公认的,叙利亚在有实力同以抗衡情况下当然不会放弃主权。对以色列来讲,戈兰高地是其东部的安全屏障,赫尔蒙山(2810米)是控制山下开阔地区的战略要地,在安全措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时以色列是不会考虑把维系国家命运的戈兰高地拱手送还。
    ——水资源问题。众所周知,中东地区水贵如油。约旦河流域虽被称为中东三大水系之一,但该地区的实际水资源十分有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缺水问题更是日趋严重。以色列水资源匮乏,年降雨量平均不足220毫米,地下水资源也十分有限。有鉴于此,以政府历来把“水安全问题”置于与国防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以色列同周边阿拉伯国家曾就水资源问题展开过一系列的争夺:以色列建国不久就实施了约旦河改道、分流工程项目,后又在戈兰高地和约旦河西岸分别实施截留雅穆克河水和攫取地下水工程,1982年入侵黎巴嫩以后又通过建立安全区掠夺利塔尼河水资源。约旦、叙利亚也曾针锋相对地采取了截流和筑坝的措施。由于水资源在中东直接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今后如何合理地分配和开发利用水资源将成为阿以冲突有关各方十分关注的问题。
    ——耶路撒冷问题。古老的耶城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圣地。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目前老城主要分成4个居住区:穆斯林居住区、犹太人居住区、基督教徒居住区、亚美尼亚人居住区。联合国181号决议曾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犹太国和巴勒斯坦阿拉伯国的同时使耶路撒冷成为一个在联合国管理下的独立实体。但在第一次和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先后占领了耶路撒冷西区和东区(老城),1980年以色列议会又通过法案,宣布耶路撒冷为以不可分割的永久首都。以巴签署临时自治原则宣言之后,阿拉法特曾明确表示,最终将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独立国家。1993年底他访问欧洲各国时又提出了“巴、以共享耶路撒冷”的主张。由于耶路撒冷在世界主要宗教中的重要地位,其最终地位的确定不仅涉及到以、巴关系,也将是犹太教徒和数亿穆斯林极为关注的敏感问题。
    ——难民问题。由于以色列国的建立和其后爆发的几次中东战争的影响,使数百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流离失所、沦为难民。随着阿以冲突的长期化,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也日趋严重:难民数量逐渐增加,生存条件进一步恶化。尽管为了解决巴难民问题阿拉伯各国均给予关注和支持,联合国也专门成立了“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简称 UNRWA),为改善巴难民生活状况还投入了相当数量的资金和救济物资。但是,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的人道主义援助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到90年代初巴勒斯坦难民数量已达258.6万人, 主要分布在约旦、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黎巴嫩、叙利亚等国和地区。以色列从自身人口安全结构出发,始终拒绝难民返回自己的家园,使难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由于难民问题解决过程中还将涉及到难民重新安置、损失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也增加了问题的解决难度。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不仅是以、巴双边问题,还涉及到有关国家的社会稳定与安全,它还是中东多边谈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简短的结语
   
    如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阿以冲突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以上我们论及了阿以冲突的历史渊源、演变发展的三个阶段,目前事态仍在和平解决的框架内发展。当然还必须看到,由于阿以(阿、犹)矛盾积怨甚深、又涉及许多敏感问题,因此阿以冲突的全面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反,它将是一个长期过程,有时可能会出现波折、反复、甚至暂时的倒退,但其和平解决的总趋势已不可逆转,这是阿以冲突进入其第三发展阶段后的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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