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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政治现代化:叙利亚、伊拉克的政治现代化》
文章来源:    日期: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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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政治现代化:叙利亚、伊拉克的政治现代化》
作 者: 高光福 完成时间: 2000-4-1  
成果形式: 专著   奖 项:  
课题类别:      
简 介:     第十二章 叙利亚、伊拉克的政治现代化
    ——复兴党政治现代化模式
   
   
    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现代化道路分为先发内生型和后发外生型两类。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叙利亚、伊拉克属于后发外生型,即后现代化国家。其现代化是在西方英法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示范效应”影响下或者干脆就是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的直接压力下拉开序幕的。
    叙利亚、伊拉克两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由殖民地、半殖民地向民族国家演变;第二阶段由传统统治和封建专制向资产阶级民主制过渡;第三阶段为复兴党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第一节 叙利亚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一、 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1. 法国对叙利亚的委任统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叙利亚和黎巴嫩等地区的人民等来的不是独立,而是
    在法国军事占领下的委任统治制度。
    1918年10月,麦加的谢里夫 侯赛因派遣他的儿子费萨尔亲王率领一支阿拉伯军队占领了大马士革,形成了对叙利亚广大地区的统治。次年7月,费萨尔在大马士革召开叙利亚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拒绝接受委任统治制度,坚决要求独立。1920年3月18日,全国代表大会宣告费萨尔为国王并组成政府,正式宣布大叙利亚(包括叙利亚、黎巴嫩和巴勒斯坦)独立。
    英法两国宣布不承认叙利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于1920年4月在圣雷莫举行的会议上最终达成了瓜分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协议,将当时叙利亚分为巴勒斯坦、黎巴嫩和现在的叙利亚三部分,叙由法国委任统治。同年7月14日,法国向费萨尔国王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无条件承认法国在叙的委任统治,并出兵占领大马士革,废黜了费萨尔国王,整个国家政权掌握在法国高级专员手中。法国为了加强在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委任统治,将叙利亚和黎巴嫩划分为四个区,即大黎巴嫩、阿勒颇、拉塔基亚和大马士革。
   
    2. 叙利亚人民的反法斗争
    对于法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诸方面的压迫,叙利亚人民顽强地进行着反占领和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从1920年下半年至1924年,各地的武装起义从未间断。
    1925年2月9日,在得到法国当局允许的情况下,在大马士革成立了叙利亚民族主义者的政治组织“人民党”,并在大马士革、阿勒颇、霍姆斯、哈马等地设立分部。同年5月,该党通过自己的政治纲领,把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促使法国承认叙利亚的民族独立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在人民党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叙利亚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转向支持全民反帝起义。
    法国占领军在杰贝尔 德鲁兹山区所推行的种种强制统治措施,以及对该地区领袖的流放激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1925年7月,德鲁兹山区农民在民族主义者阿特拉什的领导下举行武装起义,不久发展为全国范围的大起义,进而于10月18日占领了大马士革,到11月起义军几乎控制了叙利亚全境,并建立了政权。法军直到1927年的春天,才将叙利亚人民的起义镇压下去。虽然这次起义失败了,但却给法国殖民统治一个沉重的打击。
    此后,为了防止叙利亚人民强烈的独立愿望再次变为革命行动,法国统治者又玩弄所谓的立宪手法,于1928年召开了制宪会议。成立于1927年初的“民族联盟”­在立宪会议选举中获胜,其领袖哈希姆 阿塔西当选为议会主席。同年8月,议会宪法委员会起草了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不但没有承认法国对叙利亚的托管地位,并且提出了建立统一的独立的叙利亚共和国的要求。殖民当局于是解散了制宪议会。
    1930年5月,法国单方面公布了经修改后的叙利亚宪法,叙利亚被宣布为受法国委任统治的共和国。法国殖民当局还坚持把黎巴嫩、拉塔基亚和德鲁兹山区划在叙利亚之外的这些主张,深深地伤害了叙利亚的民族感情,致使叙新政府很快与法国当局发生了冲突。此外,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叙利亚的国民经济日益恶化,而法国更加强了对叙利亚的殖民剥削,激起了广大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的进一步高涨。1936年9月9日,法叙在巴黎草签了《法叙同盟条约》。法国同意将德鲁兹山区和拉塔基亚并入叙利亚,放弃对一些部门的监督权和对叙利亚内政的干涉。叙利亚方面同意建立法叙军事同盟和承认法国在战争时期使用某些军事基地的权利及享有在德鲁兹山区、拉塔基亚驻军5年的权利。虽然条约没有满足叙利亚民族主义者的全部要求,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迫近的情况下,该条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叙利亚不受法西斯侵犯的威胁和限制殖民占领制度。
    该条约一直未得到法国议会的批准,法国殖民当局借此迫使叙政府在经济、政治上作出新的让步。为了对叙政府施加压力,法国又于1939年7月同意将属于叙利亚的亚历山大勒塔州割让给土耳其,使叙利亚的民族利益遭受很大的侵害。随后,法国殖民当局又宣布废除叙利亚宪法,并解散了议会和政府,把全部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这样,在二战前夕,叙利亚再度受法国占领当局的军事统治。
   
    3. 叙利亚取得民族独立
    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加强了对叙利亚的统治,以防止阿拉伯民族主义者
    起义。在政治上,法国殖民当局宣布暂停实施宪法,解散叙利亚议会和政府,并大肆逮捕民族主义者;在经济上加重了赋税和对物资的征集。对于法国殖民当局的苛捐杂税和暴力镇压,广大的叙利亚人民展开了要求减轻负担、要求实现民族独立的大规模的反法运动,有力地冲击了法国殖民统治。
    1940年法国投降后,维希政府把叙利亚和黎巴嫩置于德意志委员会的控制之下,叙利亚全国展开了广泛的反法西斯和反维希当局的运动。
    1941年6月8日,“自由法国”部队司令卡特鲁将军以“自由法国”的名义允诺给叙利亚和黎巴嫩自由和独立,结束法国在这两个国家的委任统治制度。同日,英国也正式承认法国的声明。但是不久,英国政府和“自由法国”军队司令戴高乐将军签定,英国承认法国在叙、黎的“特殊地位”,保留委任统治的行政机构,恢复法国对公安机关、警察、民政机关以及经济资源的控制。尽管如此,在民族解放运动高涨的情况下,法国战时政权不得不于1941年9月27日宣布承认叙利亚有条件的独立,塔杰丁被任命为叙利亚总统,组成新的民族政府。由于宪法并没有恢复,实际上叙利亚并没有获得真正独立的权力。
    英国为了把法国的势力排挤出中东,私下鼓动叙利亚的民族主义者反对法国的统治。美国政府则强调“民族自决”的原则,要求法国放弃殖民统治。在此情况下,法国当局于1943年被迫同意恢复叙利亚共和国宪法和进行议会选举。同年8月,“民族爱国同盟”(过去的民族联盟)在选举中获胜,该党领袖舒克里 库阿特利当选为共和国总统。1943年10月,在叙利亚宪法的条文中取消了关于法国托管的各条,法国把各经济部门转交给叙利亚政府,并答应将来撤军,但直至1946年3月,英法军队才同意从叙利亚和黎巴嫩两国撤军。1946年4月17日,最后一批英法军队从叙利亚撤出,至此,叙利亚取得了完全的独立。为庆祝争取民族斗争的伟大胜利,叙利亚把“四 一七”作为独立日和国庆日。
    叙利亚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斗争的胜利,是战后中东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人民反对帝国主义统治的第一次胜利,它推动了中东民族解放运动的向前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二、 民族独立国家建立初期动荡的政治局势
    叙利亚虽然获得了政治独立,但依旧是西方列强扩张侵略的对象。独立初
    期,由于执政党推行亲帝国主义的政策,以及民族资产阶级内部日益增长的矛盾,导致了执政党的分裂,国内局势非常不稳。
    1948年初,叙利亚政府和美国横贯阿拉伯油管公司谈判签定关于在叙利亚境内敷设油管的协定,英国力图破坏。美国发觉后,收买叙利亚军队总参谋长胡斯尼 扎伊姆上校于3月30日发动了独立后的第一次军事政变。扎伊姆上台后,宣布自己是元帅和总统,解散政府和国会。对内实施严格的军事检查,禁止游行示威和群众集会,封闭报社和俱乐部;取缔一切反对派的政党。扎伊姆独断地批准了美国公司建设油管横贯叙利亚国境的协定。
    1949年8月14日,萨米 兴纳维上校在英国的策动下发动了第二次军事政变,推翻了扎伊姆政权,并处决了扎伊姆和他的内阁总理。兴纳维自封为叙利亚军队总司令,委任人民党的阿塔西组织政府。新政府宣布由美国公司敷设油管的协定无效,并准备实施英国的“大叙利亚”®计划。在同年11月举行的立宪会议的选举中,人民党取得多数,阿塔西就任叙利亚总统。
    1949年12月19日,美国支持阿迪布 施舍克里上校为首的军人集团发动第三次政变,逮捕了兴纳维及其同僚,成立了新政府,但在政府和议会中仍保留部分亲英派势力。新政府成立后,批准美国横贯阿拉伯油管公司在叙境内敷设油管。次年5月,叙利亚颁布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该宪法规定:叙利亚是“具有充分主权的阿拉伯民主议会共和国”,实行民主议会政体,由议会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属于总统和内阁,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1951年10月,因亲美派内阁总理哈基姆公开主张参加“中东司令部”而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亲英派趁机迫其辞职,并于11月28日组成了排斥军人集团的新内阁。第二天,美国再次策动阿迪布 施舍克里发动政变,推翻了亲英的文官政府。阿迪布 施舍克里于12月2日接管政权,下令解散人民党占优势的议会,并颁布多项法令、命令。1952年4月,施舍克里又下令解散一切政党和政治团体,并逮捕了人民党议员和内阁成员。1953年7月,施舍克里政府实施具有民主性质的新宪法,先后举行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并以唯一的总统候选人当选为总统。然而这一策略并不奏效,同年12月,叙利亚又掀起了反对独裁统治、反对帝国主义运动的浪潮。
    1954年1月末,在德鲁兹山区爆发了反对施舍克里独裁政权的起义,而后,驻扎在叙利亚北部的军队也举行了大规模起义,和全国广大民众联合起来,推翻了维持了2年多的施舍克里政权。2月28日,阿塔西恢复了叙利亚总统职位。
    此次政变与以往历次政变不同,参加这次政变的有民族资产阶级集团、小资产阶级各阶层、知识分子、青年大中学生、工人和农民。正如时任叙利亚共产党总书记哈勒德 巴格达什强调的“以前一切政变的发生都是少数人密谋的结果,这些人是脱离人民的。但施舍克里独裁的崩溃是广大民众运动的结果,在这次运动的过程中实现了人民、士兵群众和正直军官的友爱团结。”
    1954年3月1日,阿塔西总统颁布了成立新政府的法令,新政府的成员有“人民党”和“国民党”的代表,同时也有无党派人士。新政府废除了军事独裁时期通过的宪法,恢复了民主制度。在1954年秋进行的议会选举中,很多具有反帝倾向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当选为议员。其中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崭露头角。
    1956年6月中旬,“国民联合”政府组成,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代表第一次参加政府。同年11月,叙利亚挫败了一起有人民党右翼集团参与的反政府的阴谋,在随后成立的新政府中,人民党被排除,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地位得到加强。
    1958年2月1日,埃及和叙利亚宣布合并成立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组成了新一届阿联政府。但不久以后,纳赛尔总统发布命令,解散了叙利亚包括曾为合并作出贡献的复兴党在内的一切政党,以“民族联盟”取而代之,并对复兴党人采取排挤、打击压制的政策。纳赛尔还派特命全权代表控制叙利亚各要害部门,把埃及的土改、国有化等办法强行照搬到叙利亚去执行,使叙利亚政界人士、大小地主和资本家产生反感。
    1961年9月28日,叙利亚的资产阶级地方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合并后国内产生的普遍不满情绪,组织了军事政变,宣布脱离阿联,成立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并成立了主要由大工业家、金融家和地主参加的新政府。
    通过这一时期的历史可以看出,在摆脱了传统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之后,叙利亚开始向现代民主政治过渡之前经历了一个相当动荡的政治时期。频繁的军事政变以及政权更迭,反映出当时错综复杂的社会历史条件。在这种急剧动荡的政治局势下,国家政府机构根本无法正常行使权力,严重影响了叙利亚的政治、经济发展。
   
    三、 复兴党政权的巩固
    1. 复兴党在叙利亚成为执政党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是一个泛阿拉伯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政党。该党创始人
    是米歇尔 阿弗拉克和萨拉赫丁 比塔尔。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是由阿拉伯复兴党和阿拉伯社会党于1953年合并而成的,简称复兴党。
    1947年4月,阿拉伯复兴党正式成立后立即积极参加当时阿拉伯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由于在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的时刻高举维护民族利益的大旗,反映了阿拉伯民族的政治愿望和要求,因而复兴党的主张很快地在阿拉伯国家传播,它的组织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与阿拉伯社会党合并后,仍坚持其三大目标“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
    1956年,叙利亚的复兴党人进入了议会。次年,复兴党民族领导成员胡拉尼当选为叙利亚议会议长,此时可以说是自复兴党成立以来达到的鼎盛时期。但是,复兴党也开始面临一些困难。1958年2月,在叙利亚复兴党人的积极推动下,埃及和叙利亚宣告合并,成立阿拉伯联合共和国,但不久阿联总统纳赛尔宣布解散所有叙利亚政党。民族领导认为这一措施符合“阿拉伯最高利益”,决定解散在叙利亚的党组织。尽管复兴党对埃叙合并采取坚决支持的态度,但仍受到了打击、排挤和压制。复兴党内部产生了对纳赛尔的不满情绪。叙利亚军人萨拉赫 贾迪德和哈菲兹 阿萨德等人秘密组织“军事委员会”(后成为叙利亚党组织内的一个重要派别),反对埃叙合并。1961年9月,叙利亚军人发动政变成功,叙利亚脱离了阿联。1963年3月8日,叙利亚复兴党发动“白色革命”(即不流血的政变)成功,夺取了全国政权,导致了复兴党政权的建立。次年4月,叙利亚颁布临时宪法,宣布叙利亚的政体是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复兴党政权对银行业、包括石油工业在内的工矿企业和运输业实行国有化,并在农村进行土改。这些措施引起了叙利亚中产阶级和保守的宗教势力的反对,但这无法制止复兴党既定方针的贯彻。
    1966年2月23日,叙利亚复兴党副书记激进派军人贾迪德和阿萨德等人发动政变,推翻了该党书记阿明 哈菲兹政府并夺取了复兴党民族领导机构和叙利亚地区领导机构的领导权。新政府成立后,立即宣布废止1964年临时宪法,解散革命委员会,并开始实行社会经济改革。贾迪德上台后,由于“六 五”战争的失败以及实行的独裁专制和采取的过激政策,引起党内广泛的不满。1970年11月13日,复兴党军人、国防部长兼空军司令阿萨德发动“纠正运动”,逮捕了贾迪德等人,并成立了以他为首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临时指挥部,自任总理兼国防部长。
    阿萨德政府恢复了制宪机构,进行了人民议会代表选举。人民议会1971年2月21日成立,是国家的立法机构,其职能包括:提名共和国总统人选;通过法律;讨论内阁政策;通过国家预算和发展计划;批准有关国家安全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决定大赦;接受和批准议员的辞呈,撤消对内阁成员的信任等。此外,阿萨德政权还允许非复兴党人参政,其中包括共产党、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社会主义统一运动和阿拉伯社会党等左派政党和民族主义政党的代表。这些政党还于1972年在议会和内阁中组成了接受复兴党领导的全国进步阵线。1971年3月12日,阿萨德当选总统,5月又当选复兴党总书记。至此,阿萨德拥有了政治、军事、立法和行政等各方面事务的绝对权力,开始了叙利亚一党专政的时期。
   
    2. 叙利亚复兴党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
    三十年代中期,在叙利亚开始出现以阿弗拉克和比塔尔为代表的小资产阶
    级知识分子运动——“阿拉伯复兴运动”。1944年,阿弗拉克发表了题为《我们对共产主义理论的立场》的文章,在此文中首次提出了“阿拉伯社会主义”的概念,为阿拉伯国家以后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探讨的方案。在复兴党第一次民族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党纲和党章。党章规定:复兴党是社会主义政党,党相信社会主义上理想的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是党的主要目标。复兴党的口号是“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三者之间的关系为“统一是目的,自由是手段,社会主义是制度”。复兴党的社会主义有着明显的民族主义特性,特别强调它的阿拉伯特性,把追求阿拉伯的统一看得比社会主义更为重要。
    自1963年复兴党在叙利亚成为执政党至今,其社会主义实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63年上台执政到阿萨德发动“纠正运动”前为止。在这一时期,复兴党在政治方面强调“人民民主”,在经济方面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进行了农村土地改革,把征收的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建立具有公共所有制与自治管理的集体农庄和合作社。在工商领域,复兴党把106家大公司收归国有,展开国有化运动。由于后期采取了一些过激的作法,致使大批资本家携资外逃,流失了大量管理和技术人才,并使得政权内部也产生了分歧意见。
    1970年,阿萨德以“纠正运动”为名发动政变上台,开始了叙利亚复兴党社会主义实践的第二阶段。上台以后,阿萨德立即纠正了前任实施的过激政策,停止了没收小企业、小商贩的行动,放宽了对私人资本的限制,大力发展工矿业。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的不满情绪,也使国家经济形势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1973年以来,进一步实行“自由化”和开放政策,在一些大城市开辟了七个“经济自由区”,吸引本国和阿拉伯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私人资本。尽管这些措施刺激了私人资本增长,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这一时期偏重石油工业的发展,农业投资大幅度下滑,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在政治方面,阿萨德注意团结大多数党派,并成立了以复兴党领导的全国进步阵线,全国的主要政党均参加了该阵线,并通过阵线实现了参政的目的,叙利亚的政局由此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
    到八十年代,虽然叙利亚复兴党加强了农业、工业、商业方面的进一步变革,但由于国家对所有部门统得过死,叙利亚经济还是陷入了严重的困境。针对这种状况,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叙利亚实行了一系列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措施,对内主张扩大私营和公私合营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对外则主张吸引外资,特别是侨资参加经济建设。1991年5月,叙利亚颁布了旨在鼓励外国投资的“10号投资法”。±该法对来叙利亚投资的外国企业给予减免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叙利亚经济开始走出低谷。
    叙利亚复兴党社会主义实践的第三阶段是在苏联解体后开始的。在经受了巨大的震动之后,叙利亚没有放弃阿拉伯社会主义。复兴党认为,社会主义作为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仍然富有生命力,并申明将走中国式的改革之路。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叙利亚加大了自80年代末期开始的改革的力度。在政治上进一步放宽了民主和新闻自由,强调在叙利亚实行复兴党领导下的通过全国进步阵线完成的政治多元化;在经济上继续坚持前一阶段的改革措施,同时又出台诸如取消政府补贴、逐步统一汇率、扩大私人投资范围等深化改革的措施。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叙利亚实现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目标。与此同时,复兴党还在不断地探索具有本国特色的政治现代化的道路。
   
   
   
   
   
   
   
   
   
   
    《政党与政府》 郭定平 浙江人民出版社 第202页
    ·民族联盟是1927年成立的代表资产阶级和地主利益的政党。
    ¸又称新月沃地计划。英国于1942年指使伊拉克提出的旨在将叙利亚、黎
    巴嫩、外约旦、巴勒斯坦和伊拉克组成一个由英国控制的联邦的计划。
    ¹《世界宪法全书》 青岛出版社 1997年 第534页
    º《Contemporary Syria》 Edited by Eberhard Kienle
    British Academic Press P19
   
   
   
   
   
   
   
   
   
   
   
   
   
   
   
   
   
   
   
   
   
   
   
   
   
   
   
   
   
   
   
   
   
   
   
   
   
    第二节 伊拉克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伊拉克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第一阶段为现代民族国家初建,即君主立宪阶段;第二阶段为由君主制转变为共和制,即由传统专制主义向现代民主政治转变;第三阶段为政治体制转入复兴党一党统治之下。
   
    一、 现代民族国家初建(确立君主制政体)
    早在20世纪初期,伊拉克的民族主义者就成立了一些反对奥斯曼帝国统治
    的秘密团体。他们提出实行伊拉克“自治”的要求,并通过报纸大力宣传政治主张,唤醒民众的独立意识。1915年,这些秘密团体与汉志的谢里夫侯赛因秘密接触,主张发动武装起义推翻奥斯曼统治,建立由侯赛因统治的独立的大阿拉伯王国。1916年6月,侯赛因发动阿拉伯起义,给同盟国以沉重打击。英国军队乘胜追击,并最终于1918年11月占领伊拉克全境。11月7日,英国与法国发表了一项联合声明,称“法国及英国同意在叙利亚及伊拉克促进并帮助建立起当地人的政府和机构”,积极筹划建立对伊拉克的实际控制。1918--1920年间,英国通过外交部和停战事务部直接管理伊拉克,战时建立的民族总署充当事实上的政府。后来英国政府通过反复权衡,决定采用“委任统治”的方式确立对伊拉克的控制,即允许伊拉克独立建国,成立政府,但英国仍控制着伊拉克行政机构的所有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殖民统治。
    企盼着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的伊拉克人民对英国的“委任统治”深恶痛绝, 1920年5月,伊拉克爆发了著名的、声势浩大的要求民族独立和自由的反英起义,起义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取消英国委任统治。这次起义虽然失败,但这是战后阿拉伯人民发动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反对帝国主义统治的战斗,给英国政府一次沉重的打击,迫使英国不得不考虑伊拉克的独立问题。
    1920年10月,英国在伊拉克成立了临时管理机构——国家会议,并设主席一名,部长若干,在英国高级专员的监督下工作。国家会议的主席形同虚设,而成员均为封建贵族的代表人物。因而这届政府实质上还是处于英国控制之下的傀儡政府。英国虽然在名义上放弃了委任统治,但实际上仍享有立法、行政等权力,操纵着伊拉克事务。
    此后,英国又精心设计了建立伊拉克王国的计划。1921年8月23日,英国将从叙利亚逃到巴格达的前叙利亚国王费萨尔(史称费萨尔一世)立为国王,伊拉克宣布“独立”,成为君主立宪国。虽然在名义上获得了“独立”,但君主政府始终服从于英国,英最高代表掌握着伊拉克实权。同年9月,伊拉克新内阁组成,前届内阁的大臣大部分继续留任,各部原配置的英国顾问也继续留任,只是做了部分调换。这样,从国王到各部以及各省的国家行政机构中仍是以英国居主导地位的双重领导。
    伊拉克成为君主立宪国,完全是英国政治制度的移植,一起移植到伊拉克的还有宪法和议会制。1924年3月27日,伊拉克举行立宪会议选举,通过了由英国顾问起草、制定、而后译成阿拉伯文的“宪法”,并于1925年经国王批准后生效。宪法规定:伊拉克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主权国家,国王为国家元首,实行世袭制;国王拥有立法、发布赦令、缔约、宣战、媾和、任免总理、下令召开或解散国会等权力;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议员有向各部部长质询的权力,国会可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内阁向众议院负责,内阁可提请国王解散众议院;设立高等法院,审理部长或国会议员的政治罪或执行公务中的罪行,复审法院的渎职罪,并审查法律是否违宪等事项。
    立宪会议主要由部落首领、大地主、城市巨商、官僚买办和封建上层人物组成,并控制了议会、政府与国家机关。国会实际上是王室的御用工具,只能惟命是从地通过一切法令或照英国顾问的暗示行事,人民根本没有权力。在费萨尔王朝统治时期,国会被解散15次,其中只有一届国会任期满4年。
    独立初期的伊拉克社会淤积着强烈的反英情绪和社会变革情绪,强烈要求废除英伊条约­、彻底摆脱英国的控制。同时,期望变革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发展经济,实现社会公平,扩大民主权利,尽快改变国家的贫穷落后状态。但是,由于当时政府缺乏号召力和控制力,纷纷涌现的各派系的政治团体一时还成不了多大气候,整个社会处于高度离散和混乱之中。在这样背景下,伊拉克军队作为一支社会稳定和政治统一的强制力量,登上了政治舞台。
    1932年10月,有52个国家参加的国联大会一致同意接纳伊拉克为国联成员国,这标志着伊拉克从形式上实现了完全独立,结束了英国的统治。但实际上军政大权仍操纵在英国手中。英国以攫取的种种特权干涉伊拉克的内政、外交以及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行径引发了大规模的反英起义。1936年10月28日,伊军第一师师长贝克尔 西德基和空军司令阿里 朱瓦德乘机发动军事政变,派军队包围了巴格达,强迫内阁限期投降。10月29日凌晨,哈里 哈西姆内阁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辞职,国王下令由希克梅特 苏莱曼组织新内阁。
    这次政变是现代阿拉伯世界的第一次军事政变,它在伊拉克政治生活中开创了这样一个传统:伊拉克社会各阶层的意愿——包括积极、进步的意愿,常常要以军队和暴力来托载。
    希克梅特上台后雄心勃勃地宣布要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一个民主的健全的国家”,并采取了一些民主的和减轻人民负担的措施,部分地满足了广大工农的要求和打击了在伊拉克的外国财团的利益。但很快遭到了来自上层利益集团和贝克尔的阻挠,使新内阁的改革色彩消退殆尽。1937年8月8日,西德基和朱瓦德被刺杀,希克梅特被迫辞职,政权重新落入英国代理人手中。
    希克梅特内阁倒台后,军队中亲贝克尔的势力遭到清洗,反贝克尔的泛阿拉伯主义迅速发展,军队的作用不断加强。自1936年至1941年间,伊拉克先后发生了6次军事政变,政局处于极为不稳的状态中。1941年4月1日,伊拉克4位上校军官(又称金方阵)率部队发动政变成功,建立“国防政府”,废黜摄政王,掌握了伊拉克的政权。新政府反对英国在伊拉克驻扎部队,主张摆脱英国控制,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自由。但以拉希德 阿里为首相的“国防政府”由于害怕英国出兵镇压,从而企图与德国结盟。就伊拉克政治全局而言,此举偏离了伊拉克民族斗争的大方向。5月底反英起义失败。6月1日摄政王返回巴格达。至今,在伊拉克的教科书中此次事变为“1941年反英起义”,拉希德 阿里一直被许多伊拉克人,尤其是泛阿拉伯主义者看成是阿拉伯解放运动的英雄。
   
    二、 由君主制到共和制
    二战结束后的最初几年,费萨尔王朝继续稳坐江山,国家的政治结构、社
    会经济、国力状况、思想意识基本上是战前的延伸,没有太多的新意,独立和改革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两大主题。
    1952年7月,埃及以纳赛尔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推翻法鲁克王朝,建立了“革命指挥委员会”,这一行动极大地鼓舞了阿拉伯国家的民族解放斗争。1952--1956年,伊拉克军队中成立了数个爱国自由军官组织,试图效仿埃及,推翻君主制,其中包括陆军第三师第19步兵旅旅长阿卜杜勒 卡里姆 卡塞姆准将组织的自由军官组织。但此时,各自由军官组织处于秘密活动状态,彼此尚无联系。1957年,各自由军官组织联合起来成立了最高委员会,卡塞姆当选为主席,最高委员会提出的明确目标是推翻君主制政体,建立共和政权。
    1958年起义前夕,自由军官组织最高委员会联合社会各界进步力量,并同“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机构联系,共同研究形势,制定起义方案。经过严密的组织和计划,于7月14日凌晨发动政变,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成立了以自由军官集团为核心的军政府,建立共和国。伊拉克军队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完成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的历史任务。
    同年7月26日,伊拉克新政府颁布临时宪法,废除了1925年委任统治时期由英国人起草的宪法。临时宪法规定:尊重一切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私有财产和耕种土地的权力,保障国内各民族的平等,伊拉克共和国是阿拉伯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此外,临时宪法还规定:伊斯兰教是国教;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该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伊拉克人民的反殖、反帝、反封、争取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的民族民主革命取得了成功。
    但是,卡塞姆掌权不到一年,便与泛阿拉伯势力闹翻。作为泛阿拉伯主义政治代表的复兴党站到了这场风暴的前列。1959年3月,泛阿拉伯自由军官组织前第五旅旅长沙瓦夫在摩苏尔举行起义,并得到了复兴党的支持,但起义遭到镇压。同年7月,同样的事件在基尔库克重演。两次事件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对立。卡塞姆将复兴党定为敌对势力,大举镇压,将大批复兴党人逮捕入狱。复兴党人决意暗杀卡塞姆,但未遂。卡塞姆政府对几十名涉嫌参与暗杀活动的复兴党人进行公审,但公审使复兴党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为复兴党日后的夺权奠定了群众基础。
    1963年2月8日,复兴党地区领导总书记艾哈迈德 哈桑 贝克尔联合军队内受到排挤的泛阿拉伯主义者阿卜杜勒 萨拉姆 穆罕默德 阿里夫将军发动军事政变,一举推翻卡塞姆政权,宣告复兴党政权成立(伊拉克史称斋月14日革命)。新政府由阿里夫出任第一次设立的总统一职,贝克尔担任总理。复兴党另设立“革命指挥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大部分为复兴党党员。阿里夫虽名义上担任总统,但国家权力实际在复兴党革命指挥委员会控制之下。
    阿里夫和复兴党虽都赞同阿拉伯统一,但涉及到具体的统一形式、步骤、方向等问题时,双方又吵得不可开交。此时,阿拉伯统一事业本身也已遭挫折,1958年建立的阿联于1961年解体,叙利亚复兴党继伊拉克之后于1963年3月也发动政变夺取了政权。伊拉克复兴党内部在同埃及联合的速度和方式以及对伊共采取何种政策等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激进派与温和派针锋相对,发生激烈斗争。
    复兴党初掌政权,利用手中权力残酷镇压政敌,试图以次树立自己的权威,但却招致民众的怨恨。阿里夫于是抓住时机,利用军队对昔日盟友下了手。忠于阿里夫的陆军部队于1963年11月18日夺取了巴格达的控制权,并大批搜捕复兴党要员。阿里夫发表声明,取缔国民警卫队进而强迫政府中的大部分复兴党成员交权,并成立了以阿里夫为首的“革命指挥委员会”,将复兴党人彻底踢开。执政了9个月的复兴党再次被迫转入地下。
    阿里夫政府对西方国家全无好感,这与卡塞姆政府无异,此外,阿里夫还继承了前任的土地改革,尽力实现社会公平。1964年还颁布法令将27个私人大公司收归国有。这些措施使阿里夫赢得不少民心,但整个社会依然问题重重,躁动不安。
   
    三、 复兴党政权的巩固(一党执政)
    复兴党在失去政权后,党内分裂倾向严重。贝克尔总结执政失败的教训,
    特别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和军事建设。萨达姆 侯赛因此时已成为贝克尔的心腹干将,并亲手创立了复兴党的情报保卫局,用以监督管束党员和基层组织的活动,铲除内奸和政敌。与此同时,萨达姆还直接参与了一系列扩建武装、策划政变的活动。1964年9月,复兴党推翻阿里夫政权的暴动计划流产,萨达姆被捕入狱,两年后经党组织营救越狱出逃。他出狱后重新组建、恢复了复兴党地区领导机构,并担任党的副总书记。
   
    1966年4月,阿里夫在一次直升机坠毁事件中丧生,由其兄、代理总参谋长阿卜杜勒 拉赫曼 阿里夫继任总统。但大阿里夫才干平平,其领导的政府已控制不住复兴党卷土重来的步伐。
    1968年萨达姆与共和国卫队司令达乌德将军和保安司令纳伊夫上校联合,在制定了坚持由复兴党领导,依靠军队夺权的严密的行动计划后,于7月17日发起了蓄谋已久的政变,并一举成功。大阿里夫被勒令退休,贝克尔就任共和国总统、革命指挥委员会主席、武装部队总司令。纳伊夫上校和达乌德将军分别出任总理和国防部长。复兴党如愿夺回了政权。但贝克尔担心再次出现被军方反制的悲剧,遂“先发制人”,以杀身灭族相要挟,于7月30日逼纳伊夫和达乌德双双辞职出走国外。至此,一个纯粹的复兴党政权诞生了,复兴党实现了党控制政府又控制军队的目标,开始了一党执政的时期。
    政变成功后,组成了由贝克尔总统兼任总理的新政府,成立了由26人组成的新内阁,其中包括3名库尔德代表¯和共产党代表。这只是复兴党为了稳定初期政局对库尔德民主党和共产党作出的缓和姿态。由于伊共不满复兴党1993年对共产党的镇压,拒绝入阁。在这届内阁中,复兴党党员占了14名。
    1968年9月22日,革命指挥委员会公布临时宪法,1969年11月9日又公布临时宪法修正案。°这部宪法规定:伊拉克是独立自主的人民民主共和国;“要在科学与革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制度”,革命指挥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主席为共和国总统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取消总理职务,由总统行使政府首脑职权;总统为国家元首,由革命指挥委员会选举产生,对革命指挥委员会负责;副总统及内阁部长均由总统任命,并对总统负责。
    1968年临时宪法颁布不久,复兴党立即发动了一场持续1年多的“反叛国运动”,打击和清除共产党人、纳赛尔分子和前政府官员。其目的在于在全社会制造高压,震慑反对派势力。复兴党首先对主张开展反政府“人民战斗”的伊共激进派开刀,通过策动街头斗殴、刺杀、爆炸、逮捕、流放、处决等手段很快将该派打垮。而后又大规模镇压伊共“中央委员会”派党员,该派迫于高压,并受苏联诱迫,最终同意归顺复兴党。1973年7月,两党联合签署《全国行动宪章》,伊共接受复兴党的领导,赞同阿拉伯统一,复兴党承认伊共合法。两党联合其他一些党派和独立的民族主义人士又组成了“全国民族进步阵线”。复兴党称“全国民族进步阵线”是复兴党创立的统一战线组织,实质上是一党制。复兴党借助该阵线,将所有政党置于自己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地控制着国家的各个领域。
    1973年初夏,由于内部权力倾轧,国内安全部部长卡扎尔企图乘贝克尔出国访问回国之际,在巴格达机场发动政变,但事情败露,政变阴谋被挫败。7月成立了“特别法庭”,卡扎尔以“叛国罪”被叛处极刑,随后又借题发挥,将更多的政治对手清除出权力部门。
    此次未遂政变后,贝克尔总统立即修改了“临时宪法”。新的临时宪法中规定: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并同时是政府首脑,可以直接或通过部长会议行使权力;总统有权维护“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监督“宪法、法律、决议、司法裁决和发展规划在伊拉克各地的实施;有权任命和撤消部长、法官、政府官员和军队将领。通过这些措施,贝克尔加强了总统的权力。
    复兴党认为,“党在革命初期就面临着极为重要的任务,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清除可疑分子、阴谋者和冒险者,对官兵进行党的原则的宣传及泛阿拉伯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在军队中建立新的思想观念和军事标准”,±才能使军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掌管了军队就等于控制了国家机器的关键部分。在这个时期,萨达姆在军队和各级安全部门均安排了复兴党党员任职,逐渐使复兴党控制了军队、情报以及安全部门的权力。自1968年至1971年期间,革命指挥委员会、内阁成员和军队中的高级将领绝大部分都已被更换成复兴党的忠诚党员,军队已经从属于复兴党,武装部队已经复兴党化。同时,政府各个部门、军队以及群众组织、学校学生中都有党的组织活动,各阶层人民均需接受复兴党的思想、理论、意识形态方面的系统教育,在全国实行复兴党化。
    1979年7月16日,贝克尔宣布因健康原因辞去一切领导职务,将权力交给萨达姆 侯赛因。伊拉克顺利地实现了权力过渡,萨达姆接任共和国总统、革命指挥委员会主席、复兴党伊拉克地区总书记、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内阁总理,登上国家权力的顶峰。这是伊拉克复兴党历史上极为重大的事件,是复兴党一党制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此,伊拉克开始了萨达姆统治时期。
    萨达姆的治国思路和方略与贝克尔基本一致(贝克尔当时很多政策就出自萨达姆之手), 但萨达姆更有魄力、想象力,也更能玩弄权术。他首先关心的是权位巩固的问题,就在他当政的第二天,萨达姆便宣布查获了一个党内高层间谍集团,他们是革命指挥委员会的五名委员,这些人连同受牵连的数十人被特别法庭宣判了死刑或有期徒刑。接着伊拉克国内又发起了一场新的大清洗运动。历史经验表明,一旦所有的政治反对派势力被剔除,独裁专制必然应运而生。
    此时,集党、政、军、警、特等大权于一身的萨达姆拥有了高度集中的个人权力。他有权颁布各项法令,有权任命或罢免任何人的职务。并且,内政、国防以及特别保安机构等重要部门都牢牢地掌握在他的亲信手中。这种制度和权力的运用及作用,使得复兴党能长久地保持政权的稳定。
    由于“石油繁荣”的带动,伊拉克的国势也日益鼎盛,逐渐成为中东地区在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上均属一流的国家,这使得萨达姆要当阿拉伯盟主的欲望极度膨胀。80年代,伊拉克开始向境外扩张力量和影响,发展地区霸权主义,并于1980年8月发动了历时8年的两伊战争。虽说战争的结局伊拉克占了某些上风,但这场战争给萨达姆政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周边国家对伊拉克境内反对派有不同程度的支持;国内政治斗争激烈,经济形势严峻,民族及宗教矛盾不断激化等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萨达姆政权。由于国内要求民主、政治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迫使现政权不得不实施大规模政治改革。
    (1) 大规模改组内阁:1991年3月23日,萨达姆对内阁进行了大规模改组,任命了一个由24人组成的新政府,同时也改变了自1968年以来由总统兼任总理的做法,改由他人出任总理,这使得萨达姆对现政权的控制有一定程度的削弱。此外,萨达姆还增加了政治反对派在政府中的席位,以满足他们的部分要求,安抚他们不再闹事。
    (2) 实行多党制:1991年7月4日,伊拉克国民议会通过“多党制法律”,允许其他政党活动,但为了保证复兴党政权的权力基础,禁止除复兴党之外的任何政党成员加入军队和保安警察部队。萨达姆认为,复兴党有能力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但是单独一个党容易犯错误,而应该使具有同一目标的多个党进行合法竞争,这样复兴党才能朝气蓬勃,保持该党对群众在思想和行动上的领导地位。多党制法律允诺进行有限的变革,这是新形势下复兴党作出的新姿态,但这种来自上层旨意而不是基层的政治改革方案,使其成为有限的、形式化的和表面化的,复兴党仍有足够的力量和手段限制其他政党的活动范围。
    (3) 修改宪法:1991年3月16日,政府宣布将修改宪法,研究制定新宪法,允诺半年之内举行自由选举,给人民以更多的自由,与政治反对派共同分享权力,并在各领域完成建立民主制度的工作。即使如此,原政治体制仍没有发生根本改革或受到很大触动。宪法草案保护了复兴党和总统的权力,维护了历来实行的一党制政治制度,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仍处在复兴党的严格控制之下。
    (4) 改革司法制度,废除革命法庭:伊拉克革命法庭成立于1969年,代行司法权,不仅处决犯有政治罪的“反革命”,而且还处理贪污腐化罪犯,对它作出的判决不得上诉。该机构的取消是走向司法制度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5) 有限的新闻和出版自由的改革:为了兑现实施出版自由的允诺,海湾战争后,伊拉克报纸不断刊登一些批评供应短缺和物价高昂的文章,但没有一家报纸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以及同美国及其盟国开战提出异议。此前,宣传机构在伊拉克政治思想教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维护现行政治制度、传播政府观点中起了重要作用。舆论工具忠实地配合复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伊拉克“文化新闻部”设有审查司,对所有出版物、图书、报刊、电影、音乐、歌曲等均进行极为严格的审查,复兴党报上根本不可能出现类似指责政府行为的言论。
    (6) 实行经济“改革和开放”政策:政府强调,要逐步使经济摆脱对石油工业的严重依赖性,建立多样化的民族工业体系,优先发展重工业,进一步发挥私营经济的作用。1995年12月,萨达姆提出新经济政策,强调要以“战略眼光”组织过渡阶段的经济生活,“自力更生”地完成过渡阶段。虽然在新经济政策下,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如不全面解除制裁,伊拉克的经济不可能根本好转。
   
   
   
   
   
   
    《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553页。
    ·1922年10月10日,英国与费萨尔政权签定的《英伊同盟条约》为期20年。
    1924年6月,英国迫使伊拉克“立宪会议”批准该条约。条约规定:确认英
    国在伊拉克的统治地位,将伊拉克的政治、军事、财政、司法等都置于英国
    驻伊拉克最高委员会的控制之下。1930年该条约被废除。
    ¸1957年由伊拉克大多数民族主义政党联合组成,进行反对国王统治的活动。
    ¹库尔德内部因塔拉巴尼和巴尔扎尼两派分歧,巴尔扎尼派的两位任职者提出
    辞职。
    º《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553页。
    »《萨达姆的伊拉克》,萨米尔 哈利勒著,汤玉明等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1
    年3月版第26页。
   
   
   
   
   
   
   
   
   
   
   
   
   
   
   
   
   
   
   
   
   
   
   
   
   
   
   
   
   
   
   
   
   
   
    第三节 复兴党及复兴党模式的政治现代化特征
   
    一、 复兴党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是一个泛阿拉伯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政党,目前在伊拉
    克和叙利亚是执政党。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创始人是米歇尔 阿弗拉克和萨拉赫丁 比塔尔。阿弗拉克1910年生于大马士革,是希腊东正教会基督徒的后裔,曾赴法国求学并获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比塔尔1912年生于大马士革逊尼派穆斯林家庭,先后就读于大马士革大学和巴黎大学,获巴黎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
    阿弗拉克和比塔尔于1929年在巴黎上大学时初次相识。在上大学4年间,建立了密切的政治关系,一起创立了阿拉伯学生联合会。席卷整个欧洲各大学的激进思想把他们也卷了进去。他们曾大量地学习马克思、尼采、列宁的著作,以及阅读马齐尼、安德列 吉德、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和罗曼 罗兰的作品。
    他们从巴黎回到大马士革以后,到中学和大学任教。他们定期为共产党人的一家周刊撰稿,进行反对法国“委任统治”的宣传。两人都因为反对“倾向于帝国主义”的教学制度和计划而被叙利亚教育部罚过款。1942年10月,他们辞去教师职务,全力投身政治运动,创立了叙利亚委员会,支持伊拉克的拉希德 阿里政权。这个委员会是复兴党的先驱组织。
    1943年至1945年间,为了反抗法国对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占领,将阿拉伯复兴运动发展成一个政党已越来越成为当务之急。复兴运动最初吸引的是少数学生、教师和知识分子,随后又在文职人员、专业人员和工人中争取到了支持者。1943年7月,大约有10位复兴党人发表了一个对时局的声明。1944年,复兴党与另一位泛阿拉伯主义者、中学教师扎基 阿苏齐于1939年创立的阿拉伯复兴党“合二为一”。
    1947年4月4日,两党在大马士革联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宣布阿拉伯复兴党成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党纲和党章,选举该党创始人阿弗拉克为主席,比塔尔为总书记。会议讨论党纲时对宗教、阿拉伯统一、妇女解放和个人自由等阿拉伯社会敏感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党纲强调阿拉伯复兴党的三大目标是实现“阿拉伯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规定了党的总纲、内外政策以及经济、社会、教育政策等。大会闭幕的一天即4月7日被确定为复兴党的建党日。
    泛阿拉伯主义议员阿克拉姆 胡拉尼于1950年创立了阿拉伯社会党,其宗旨与复兴党在1947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主张一样。1953年,阿拉伯复兴党和阿拉伯社会党合并,正式取名为阿拉伯复兴社会党。1954年2月,该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民族领导机构,阿弗拉克当选为总书记。该党的纲领是在整个阿拉伯世界复兴阿拉伯民族的全盛时期,实现“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建立一个统一的阿拉伯社会主义政治实体”。两党合并初期,主要吸收知识分子和大学生参加,以后党员的发展范围扩大到军官、职员、工人和农民。党的总部设在大马士革,称“民族领导机构”,“民族领导”由泛阿拉伯的“民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党在阿拉伯范围内的事务。此外,在叙利亚、伊拉克、约旦和黎巴嫩设立分支机构,称“地区领导机构”,“地区领导”则是由党在一个阿拉伯国家召开的“地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在“民族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国范围的党内事务。对于一国来说,实际权力是操纵在“地区领导”手中。
    但是,复兴党和社会党合并后仍各行其是,因此该党仍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胡拉尼主张以武力夺取国家政权,而阿弗拉克和比塔尔则主张走议会道路和进行社会改良。派别斗争的激化最终导致了复兴党和社会党于1961年彻底决裂。复兴党仍沿用了“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名称,并对伊拉克、叙利亚、约旦和黎巴嫩四国的地区机构继续实行控制。
    伊拉克是泛阿拉伯主义思想活跃的国家。1954年,复兴党伊拉克地区领导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标志着伊拉克阿拉伯复兴社会党正式建立。伊拉克复兴党的政治纲领很明确,即推翻亲西方的、保守的费萨尔王朝,建立复兴党领导的民族政权,实行“社会主义改革”,领导和推动阿拉伯民族的联合和统一。1958年7月14日,伊拉克复兴党地区领导机构领导人贝克尔等人参加了以卡塞姆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发动的政变,推翻了费萨尔王朝。在卡塞姆政权初期,复兴党曾参与执政,后因反对卡塞姆遭到镇压而转入地下状态。1963年2月8日,伊拉克复兴党人联合陆军高级军官阿里夫发动政变,推翻了卡塞姆,建立了以复兴党为主的政权。同年11月,阿里夫宣布取缔复兴党并接管全部政权,复兴党再次转入地下。1968年7月17日,复兴党联合以纳耶夫为首的青年军官集团才将阿里夫赶下台,重新取得政权。不久,复兴党又排挤掉纳耶夫,从而结束了十年动荡时期,最终确立了复兴党一党专政。
    在叙利亚,复兴党人也联合青年纳赛尔主义者于1963年3月8日发动政变,夺取了国家政权。阿拉伯复兴党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站稳了脚跟,由在野党一跃成为伊、叙两国的执政党
    1966年,叙利亚复兴党实力人物贾迪德发动“2 23”政变上台,并放逐了复兴党元老阿弗拉克、比塔尔和贝克尔。1968年7月,伊拉克复兴党发动政变取得成功后,贝克尔出任总统,他将流亡中的阿弗拉克接到巴格达,欲借其影响与叙利亚的复兴党人抗衡,两国复兴党人由此结下芥蒂。
    1969年4月,伊拉克复兴社会党独立召开了党的第七次民族代表大会,在巴格达另立新的“民族领导”总部。会议推举阿弗拉克为“总书记”(挂名),贝克尔为副总书记,萨达姆等人为助理总书记。从此以后,人们将“民族领导”总部设在大马士革的称为叙利亚复兴党,总部设在伊拉克的成为伊拉克复兴党。两国的复兴党都自诩为“真正的阿拉伯复兴党”,各自召开自己的民族代表大会。因此,伊叙两国的复兴党人反目为仇,两党的关系影响到两国的关系。此后,在复兴党的领导权、幼发拉底河水分配、伊拉克石油在叙利亚过境税等问题上分歧加剧,两国关系逐渐恶化。
    1980年,两伊战争爆发后,因为叙利亚支持伊朗,两国于10月断绝外交关系。海湾危机中,叙利亚反对伊拉克侵吞科威特,要求伊拉克无条件撤军,支持安理会有关对伊拉克实行制裁的决议,并派兵参加海湾战争,与伊拉克作战。近几年来,两国关系有所改善。1997年6月,叙利亚商会贸易代表团访问了伊拉克。1998年,双方高层往来增加,经济合作步伐加快。同年2月,伊拉克外长萨哈夫访问叙利亚,叙总统阿萨德会见了他,这是17年来阿萨德首次会见伊外长。此后,双方互访不断,关系日趋改善。
   
   
   
    二、 复兴党模式政治现代化特征
    自1963年复兴党先后在伊、叙成为执政党至今已长达36年了。回顾历史,
    总结复兴党领导下两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特征,对于研究复兴党模式的政治现代化很有必要。
    1.建立党政合一的一党专制统治。目前在伊拉克和叙利亚两国,复兴党是执政党。它是两国政权的统治基础。复兴党以党夺权,也以党治国。 两个国家的管理机构也是党政合一,以党为主。复兴党地区领导机构是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对国家政权机构实施全面的控制和监督。
    (1) 党的领导人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伊拉克最高领导人萨达姆,既是复兴
    党伊拉克地区领导机构总书记,又是伊拉克革命指挥委员会主席,同时
    还担任伊拉克共和国总统、内阁首脑、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等最重要的职
    务。叙利亚最高领导人阿萨德是叙利亚复兴党总书记,兼任共和国总统、
    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和全国进步阵线主席。
    (2) 党领导政府。伊拉克宪法规定:以复兴党领导人为主组成的革命指挥委
    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在叙利亚,宪法中也明确规定,“阿拉伯复
    兴社会党是社会和国家的领导党”。
    (3) 党直接掌握军、警、特领导机构。党的领导人除担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
    外,伊拉克还建立了庞大的安全机构,将全社会置于一个严密的监控网
    之中。伊安全机构由总统警卫部队、国家警察和秘密警察等部门组成,
    总统警卫部队由萨达姆的儿子库赛指挥,归内政部领导,而秘密警察则
    由革命指挥委员会直接领导,主要机构有复兴党情报局、国内安全局、
    军事情报局及总统事务部等。所有的安全机构都由复兴党全面控制。其
    他政党不得插手军、警、特机构。同样,叙利亚的国家安全和情报部门
    也对军队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严密监控。
    此外,复兴党以“任人唯亲”原则任用干部萨达姆和阿萨德都大力培养自己的儿子作为接班人,并把一些党政军的职位由他们的亲戚或家族成员来担任。如伊总统萨达姆重用自己的亲属或提克里蒂人,而叙总统阿萨德除重用亲属外,还依靠阿拉维人控制军队,许多军官都是阿拉维人。
   
    2.实行总统共和制政体。目前两国的政体都实行以总统集权为基础的共和制。并且,两国都设立了有立法权的议会(伊称国民议会,叙称人民议会),由选举产生的250名议员组成。复兴党议员在议会中占多数(如叙复兴党议员为135席)。宪法赋予总统行政权和部分立法权的同时,也赋予总统制约议会的权力,使总统拥有控制议会及立法权的能力。
   
    3.军人参政、干政。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和叙利亚的阿萨德政权都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执政的,掌握政权后组成军事官僚为主的军政权。军人直接参政的主要原因是在民族和民主运动中,资产阶级作为一个统治阶级还不成熟或者还比较软弱,而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利益的军人集团便依靠军事实力,成为政治斗争中的中坚力量和政权的坚强后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法制化程度的提高,社会不断进步,民众政治觉醒,政治参与程度提高,以及统治集团加强了对军队的控制和管理等因素,军人在政治中的地位将有所下降,军人直接参政的现象有所减少,但军队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并没有消失,特别在西亚北非地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对国家的政治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4.对反对势力采取坚决打击。复兴党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对反对派采取镇压手段。例如,80年代叙利亚在哈马对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进行军事镇压,被西方舆论称为“哈马血案”;90年代初伊拉克在围剿库尔德反政府武装时甚至使用了毒气等化学武器。
   
    5.复兴党的阿拉伯社会主义。复兴党对社会主义的定义是:“社会主义首先是与资本主义相反的一条道路,它是新兴国家摆脱落后、进入先进国家行列的唯一道路。其次,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实现阿拉伯人民的愿望的基础上的…..是真正的阿拉伯社会主义”。复兴党的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实际上是中、小资产阶级政治改良主义的产物,具有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其基本特征为:
    (1) 以伊斯兰教教义为主要的理论基础。他们认为,《古兰经》所倡导的反
    对剥削和“穆斯林皆兄弟”等主张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正、平等原则,
    是“彻底的社会主义”。
    (2) 以阿拉伯统一为对外政策的核心。他们把社会主义与阿拉伯民族统一
    直接联系在一起,并把社会主义视为实现阿拉伯统一的手段。
    (3) 以大规模的国有化和工业化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他们认为只有
    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由国家控制社会财富和主要生产资料才能实现“人
    人平等”和“共同富裕”。但近几年,特别是冷战后的新形势下,复兴
    党在坚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同时,也主张实行开放政策,吸引外资,
    发展私营企业,向经济自由化方向转化。
    (4) 由政治单一体制向政治多元化转变。民族国家建立后的一段时期内,
    政治单一化体制对稳定政局起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趋势下,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开放使人们的现代民主观念增强,原有的政治体制有了相应的调整和
    发展,出现了从一党制改为多党制或“一党为主(执政),多党并存”,
    转向“民主社会主义”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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