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成果
《以色列政治现代化》
文章来源:    日期:2009-04-30
】【打印 关闭
《以色列政治现代化》
作 者: 冯基华 完成时间: 2000-5-1  
成果形式: 专著   奖 项:  
课题类别:      
简 介:     第十三章 以色列政治现代化
   
   
    世界各国的政治现代化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内源的现代化,这是由社会自身产生的内部创新,经历漫长过程的社会变革的道路,又称内源性变迁,其外来的影响居于次要地位。一类是外源或外诱的现代化,这是在国际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部冲击而引起内部的思想和政治变革并进而推动经济变革的道路,又称外诱变迁 ,其内部创新居于次要地位。由于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方式各不相同,各国现代化的社会变革顺序与发展模式也就各不相同。内源的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变革过程。经济与政治权势的转移是非常缓慢的,变革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动荡也是逐渐展开的。外源的现代化则是在自身内部因素软弱或不足的条件下,在外来因素的冲击和压力作用下形成主要推动力,因此外部因素的作用超过内部因素,各种社会矛盾和动荡的发生是集中的、急速的、大幅度的,经济与政治权势的转移是激烈的,传统的权势集团的反抗也是强烈的,在大多数场合就会把暴力斗争提上日程。而一旦造成剧烈的社会分裂与敌对斗争,就难于形成稳定的文治秩序,经历的曲折与反复也多,不容易保持改革的连续性,有时会出现现代化的“断裂”。
    内源的现代化起源于西欧各国,发展中国家属于外源的现代化。而以色列由于它是一个移民国家,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犹太复国主义的先驱都来自欧美。他们从小就接受西方教育,受西方文化和政治思潮影响很深,同时他们又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因此,以色列的政治现代化与众不同。建国之后,他们将本民族的传统道德、宗教法律与西方的现代政治体制相结合,形成其独特的发展道路。
   
   
    第一节 以色列政治体制
   
    一. 政治体制的确立。
    犹太民族发祥于两河流域,属于闪族的一个游牧部落。翻开4000余年的历史长卷,犹太民族走过了迁徒、统一、流散和复国的不同阶段。有大卫、所罗门时代的辉煌,也有“巴比伦之囚”及希特勒野蛮屠杀时期的苦难,经过血的洗礼和抗争,于1948年5月在巴勒斯坦重建犹太国家��以色列。
    早在公元前1028年,犹太人祖先雅各就建立了统一王国,经过大卫王的征战,扩大了版图,到所罗门王统治时期达到鼎盛,在锡安山修建了圣殿,史称第一圣殿时期。从此锡安山成为犹太教的圣地和历代犹太人向往的地方。然而统一王国仅存在了103年,从公元前930年开始,盛极一时的希伯来王国开始衰败,相继为亚述、巴比伦、希腊和罗马等大帝国所侵占。公元135年,罗马皇帝在残酷镇压了犹太人的起义后,摧毁了耶路撒冷城,并将犹太人逐出巴勒斯坦,结束了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定居的历史。
    犹太人流散世界各地,有些与当地民族融为一体,但大多数却没有。在中世纪黑暗的岁月里,欧洲各国统治者和教会不时在宗教、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里对犹太人歧视和迫害。歧视造成对立,对立使犹太人顽强地保存着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他们期望有一天神明能解救他们,使他们重返故土,获得自由。
    由于反犹太主义的浪潮加剧,犹太人问题越来越尖锐地摆在犹太人面前。十九世纪的民族、民主运动给犹太人带来了曙光。1862年犹太复国主义先驱摩西·赫斯出版了《罗马和耶路撒冷》一书,主张把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作为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最彻底和最正义的办法。希尔什·卡利舍拉比在《寻求锡安》一书中指出:《圣经》中耶和华的允诺实际上就是在巴勒斯坦重建犹太国家。他们号召犹太人向匈牙利和波兰的民族解放运动学习,走犹太复国主义的道路。但大多数犹太人对此反应并不强烈。直到十九世纪末发生的两大事件��1881年俄国屠犹驱犹和1894年法国的德雷福斯案件才促使犹太历史和犹太人的政治思想发生突变。1896年西奥多·赫茨尔发表了《犹太国》,使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走上了政治复国的道路,产生了现代政治��犹太复国主义。
    随着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兴起,世界各地陆续建立起一批犹太复国主义小组。1897年8月29日在瑞士的巴赛尔,赫茨尔主持召开了第一届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通过了复国纲领:在巴勒斯坦为犹太民族建立一个公认的、有法律保障的家园。英国于1917年11月2日发表了《贝尔福宣言》“王国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为犹太人民建立一个民族家园,并将支持他们竭尽全力,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 《贝尔福宣言》为犹太复国主义势力在巴勒斯坦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在犹太民族复兴和“返回锡安”的思想影响下,19世纪后期开始了犹太人实际的行动,移民巴勒斯坦,建立定居点又称伊休夫。
    移居巴勒斯坦建立伊休夫的活动始于1882年的东欧和俄国犹太人,到以色列建国前,这种移民活动先后共6次,总计50.7万犹太人移居巴勒斯坦。他们发展经济,以犹太人定居的形式创造既成事实,扩大农业、工业、港口、道路、运输和通信,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英国托管政府的默许、要求和鼓励下,伊休夫内部的自治性政治组织获得了充分发展。1921-1948年,犹太民族议会及其执行机构一直存在并行使职权,它们被托管政府所承认。犹太民族议会是立法机构,由伊休夫全体成员根据直接、秘密、普遍男女皆有平等的选举权的和单一比例代表制的原则,不定期每3-6年选举产生。其执行机构是犹太民族委员会。伊休夫的税由托管政府征收,部分由托管政府授权犹太民族议会征收。成立于1922年的巴勒斯坦犹太代办处,被托管政府承认为咨询机构和合作对象,这个组织实际上同犹太民族委员会共同行使自治政府的职能。
    伊休夫内部政治派别众多,较有影响的有社会主义犹太复国主义、犹太复国主义修正派、一般的或正统的犹太复国主义、宗教犹太复国主义和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教极端正统派等。各政治派别组成了众多政党和政治团体,其数目经常保持在25-30个左右。许多政党都是国际性的犹太政党的一部分,并在伊休夫内拥有自己的定居组织、工会、青年组织、文化机构、、学校报纸杂志等。相互竞争的大多数政党都按单一比例代表制的原则参加犹太民族议会和犹太工人总工会的选举。成立于1920年的犹太工人总工会是伊休夫最大的工会和企业所有者,多数工商企业、基布兹、莫沙夫归它所有。托管期间第一大政治派别始终是社会主义犹太复国主义的各政党统称工党,伊休夫的领导权基本上掌握在工党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美国取代了英国称霸中东,以本·古里安为首的亲美派得到美国的支持,加上阿拉伯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使英国的委任统治无法继续下去。1947年5月,联合国通过了第181号分治决议,同意在巴勒斯坦地区成立阿拉伯国家和犹太国。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正式宣告独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从梦想变成现实。
    以色列国继承了伊休夫的大部分遗产,建国后,基布兹、莫沙夫、犹太工人总工会的经济进一步发展。犹太工总继续开展其以社会平等为特色的庞大的社会福利活动,成为以色列的“国中之国”。以色列国会和犹太工总的选举沿用单一比例代表制和直接、秘密、普遍的选举原则。大多数伊休夫的政治派别和政党继续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工党长期保持了最大派别的地位,控制着以色列的内政外交。各派武装合并为以色列国防军。希伯来语成为以色列国第一官方语言。总之,作为以色列的前身和雏形,伊休夫为以色列的诞生奠定
    了基础。
   
    二.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制度。
    以色列是议会民主制国家,基于三权分立的原则,国家机构由三部分组成:立法机构议会,希伯莱语中称为“克奈塞特”Knesset、行政机构政府、和司法机构法院。政府需要得到议会的信任,而法律则保证司法机构的绝对独立,这种相互制约的机制保证了以色列政治结构的平衡。
    1.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统一职超越党派政治,象征国家的统一,并拥有较高的特权和道义力量。总统从议会根据个人地位和对国家贡献而获提名的候选人中,以简单多数选出,任期5年,可连任两届。总统的职责属于礼仪性质;一是参加官方的正式仪式,如签署议会通过的政治法律或国际公约,向驻外使节授予委任状,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一是邀请在大选中获胜的政党领袖组织政府,或在前任政府辞职后,邀请执政党领袖组织新政府,根据有关方面的推荐,任命法官、银行行长、驻外大使、赦免罪犯或减轻刑罚,有权阅读政府各种议会报告,代表以色列国出访。
    以色列历届总统:
    哈伊姆·魏兹曼1949-1952年
    伊扎克·本-兹维1952-1963年
    扎勒曼·夏扎尔1963-1973年
    伊弗雷姆·卡齐尔1973-1978年
    伊扎克·纳冯1978-1983年
    哈伊姆·赫尔佐克1983-1993年
    埃泽尔·魏兹曼1993-
    2.议会克奈塞特:议会为一院制,每届均为120名议员。议会的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政府工作。议会通过举行全体会议和组成10个常设委员会来行使职能。在全体会议期间,对政府和议员个人提交的议案进行一般性辩论。议案需经过议会“三读”方可通过,成为法律:一读之后,议案须交有关委员会讨论;二读由全体会议审议;三读时进行最后表决。此后,该议案经主管部长、总理和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议会每4年选举一次,但可在任期满前自行解散,要求进行新的选举。在经过选举产生新的议会前,原议会仍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以色列议会议员的选举是根据对政党而不是对个人的投票决定的。以色列实行普选制,在全国范围内不记名投票,按比例计算投票结果。18岁以上公民有选举权,21岁以上公民有被选举权。各政党在选举开始前应提交政治纲领和候选人名单。在原议会中占有席位的政党自动具有参选资格;其它政党在征集到2500名合格选民的签名支持并交存保证金后,可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如果获得全国选票的1.5%以上,便可在议会占有一个席位。各政党在议会中的议席是根据得票多少来决定的。现议会为以色列第十五届议会,是1999年大选中产生的,工党获27席,利库德集团获17席,宗教党派获27席(其中沙斯党独得17席),梅雷兹集团获9席,变革党和阿拉伯民主党获11席,以色列移民党获7席,中间道路党获6席,另外14个席位分别由5个小党获得。
    3.行政机构:以色列国家行政机关是政府。每次大选后,总统责成一名议会成员通常是议会中最大党的领袖组织政府,并任政府首脑,即总理。组阁的工作必须在3周内完成,如果未能完成,总统可批准延期,或者重新指派另一名议员组阁。这一程序可根据需要不断重复,直至组成政府。在行政部门中总理必须是议员,其他各部部长不一定是议员。每届政府任期一般为4年,但其任期可因总理辞职、死亡或议会投了不信任票而缩短。由于政府必须得到议会的信任,才能行使职能,它必须得到120位议员中至少61人的信任。自以色列建国以来尚未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得到足够单独组阁的席位。因此,历届以色列政府均由若干政党联合组成,其他政党则形成在野反对派。1992年3月,以色列议会通过了一项直接选举总理的议案,并规定总理可以从无党派人士中任命内阁中的半数部长。此议案于第十四届议会选举时生效。
    以色列历届总理:
    戴维·本-古里安1948-1954年
    摩里·夏里特1954-1955年
    戴维·本-古里安1955-1963年
    列维·艾希科尔1963-1969年
    果尔达·梅厄1969-1974年
    梅纳赫姆·贝京1977-1983年
    伊扎克·沙米尔1983-1984年
    希蒙·佩雷斯1984-1986年
    伊扎克·沙米尔1986-1992年
    伊扎克·拉宾1992-1995年
    内塔尼亚胡·本杰明1996-1998年
    埃胡德·巴拉克1999-
    4.司法机构:以色列的司法机构完全独立。以色列法院系统的构成是:地方法院,负责审理民事和一般刑事犯罪;地区法院,拥有对地方法院的上诉管辖权,对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初始管辖权;最高法院,拥有最终上诉管辖权,对控告政府、政府部长、所有公职官员或机构的案件管辖权,释放非法拘留或监禁者,在其它法院超越权限时宣布其裁决无效等干预权力,还有权裁定议会的法律是否与国家基本法律相抵触。此外,以色列还有宗教法院,专门法院军事法院、交通、青少年法院等。以色列的法官由总统根据9人特别委员会的推荐来任命。特别委员会由3名最高法院法官、2名以色列律师协会成员和4名政界人士政府部长或议会议员组成。法官为终身制,退休年龄为70岁。
    总检察长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和检察当局首脑。他主管政府的法律事务,享有在重大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代表国家的特权。
    国家监察长负责检查和报告政府机构的合法性、正常性、效率、经济状况和道德规范,处理公众提出的控告。国家审计长由议会经无记名投票选出,只对议会负责,并在年度报告中向议会提交全部检查结果。以色列法律规定,政府机构应遵从审计长的建议并加以实施。
    以色列法律。以色列建国伊始即通过了一些法律。规定建国前在该地区通行的法律、法规,只要不违背《以色列建国宣言》的原则和日后议会颁布的法律,便将继续生效。以色列尚无成文的宪法,其成文法主要是一系列实用的基本法。例如《议会法》1958年,《国家土地法》1960年,《总统法》1964年,《政府法》1968年,《国家经济法》1975年,《国防法》1976年,《耶路撒冷法》(1980年),《司法制度》1984年,《国家审计长法》1988年,《人权法》1992年,《职业自由法》1992年,另外,《过渡法》1949年,《回归法》1950年,《选举法》1951年等被认为具有基本法的性质。
    5.军队:
    以色列把国家安全置于中心位置,它的内政、外交、政治、经济等都围绕着国家安全问题运转。尤其在军事上为确保安全,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国防体制和独特的兵役制度。以色列的最高军事决策权掌握在内阁和总理手中,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国防部长是政治家,文职官员。他直接负责管理和指挥军队,是整个国防系统的最高领导者。为了协助管理和指挥军队,国防部长下设两名助手,国防部副部长和参谋长。总参谋长由总理和国防部长提名,政府任命,任期3年,但通常可延长1年。
    以色列的武装力量是以色列的国防军。国防军包括地面部队陆军、空军和海军。通过总参谋长接受国防部长的统一指挥。以色列国防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既体现了以色列国防军是国家的机器,为国家服务的本质,又突出了文职人员对军队的领导。
    兵役制度。为了保证国家安全,以色列建国后把国防军分为常备军和后备军两部分。并通过《兵役法》将兵役期分为义务兵役、预备役和职业军人三种:
    ①义务兵役:所有合格男女均在满18岁时应征入伍,男性服役3年,女性服役2年。
    ②预备役:在完成义务兵役后,每一士兵按指定进入预备役部队。男性在51岁前每年服役30天,在非常时期可增加到60天或60天以上。单身女性有义务服预备役,一般服役到24岁。
    ③职业军人:任何男女,如已完成义务兵役并符合国防军目前需要,均可报名参加常备军。职业军人在服役满20年后有权退休。
    以色列的兵役制度有力地保证了以色列国防军的常备不懈和源源不断地高素质的兵源,使以色列国防军成为世界上武装力量最强、作战反应速度最快的军队之一,强有力地保障了以色列的安全。
   
    第二节 以色列政治体制的演变
   
    一. 政治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1. 民主建设:
    以色列是中东地区唯一实行议会民主制,而又比较成功的国家。它的政治制度稳定,没有发生过制度方面的危机。以色列的政治制度承袭了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普选、多党制和法治等等。
    以色列是一个移民国家,它的政治发展史不长,始于伊休夫,是在实践中不断形成并完善的。以色列的民主机制是建立在伊休夫自治机构的选举制度基础上的。1948年11月颁布了临时性的选举法令。1951年,议会通过了新的选举法,并在第二届议会选举后针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对它作了必要的修正。1955年,以色列议会基本上步入正轨,颁布了一系列永久性的选举法令,但并未对现有的选举制度以及选举程序作根本性的改变。1958年,议会终于通过了《议会法》,标志着议会选举制度的正式确立。
    以色列民主机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单一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它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更充分、更正确、更忠实地反映公众舆论,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扬民主,最大弱点是意见不易集中,使以色列政坛党派林立,给以色列政坛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首先,比例代表制对小党有强烈的吸引力,当大党组阁治理国家时,小党乘机对大党施加压力,讨价还价,从中获得最大利益。党派林立不利于国家的团结统一,造成了以色列政坛的混乱局面。
    其次,比例代表制使议席分散,严重地妨碍了国家议会机制的正常运行。在以色列,历届议会通过的政策法令都是党派间相互斗争、妥协的产物,它不仅不利于国内进行重大的政治改革,甚至连一部反映大多数公民意愿的宪法都难以制定出来。第三,政党繁多,议席分散,致使任何党派都无法单独组阁,需建立联合政府。大党为了拉拢小党联合组阁,必须照顾它们的利益,在政策上和组织上向它们作出让步。在政府里,各党的部长们各自为政,总理难以驾驭,不能协调一致,其结果是联合政府极其脆弱,内阁危机频繁。第四,比例代表制使议员脱离选民而不受其监督,选民投党派的票,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人。因此,议员不直接受选民的约束和监督,可以置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于不顾。在议会里,他们只一心一意地对党负责,而不象实行选区多数选举制的议员,必须与选民保持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甚至不惜采取与所在党相悖的立场。
    鉴于以上诸多弊端,建国伊始,本·古里安总理就试图改革选举制度。他认为“要纠正多党制以及必然随之而来的联合政府所造成的弊端,选区代表制是最好的办法”。 之后,以色列还有过几次改革选举法的深度尝试,都未能通过。1996年,经过多方努力,以色列对选举进行了改革,由单一比例代表制中的“按名单选举制”改为“总理直接选举制”,改变了以往选民选党不选人的局面,避免了候选人只对党负责,而忽视选民和国家利益的弊端,使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向前迈进了一步。
    2.法治建设
    在法制建设方面,以色列也有独特之处,即是一个没有宪法的国家。尽管如此,它也不失为一个法制国家。以色列在犹太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民族原则基础上,承袭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立法思想和法治原则,建立建全了一整套法治体系。
    以色列建国后,委任统治时期法律的基础已不复存在,那些法律也无法满足以色列的实际需要,因此,以色列当局制订了一批法律和法令,如1948年颁布了《行政和司法条令》,规定了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发展;1949年颁布了《立宪会议条令》,明确了立宪会议的任务;1949年又颁布了《过渡法》,对行政机构权力的连续性,以及议会立法、总统和政府法治的基本准则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50年的《回归法》,规定了每个犹太人均有权返回以色列,入境时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等等。在以色列局势逐步稳定后,议会对上述法律、法令又作出进一步的修改,甚至废止。
    由于以色列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在立国思想上存在着严重分歧,无法统一,因此,以色列至今没有一部成文宪法。1949年1月,立宪会议决定制定一系列的《基本法》,最终合成宪法,到目前已经先后制定11部《基本法》。它体现了立国的社会基础,明确规定了政体中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结构与权限,制约着以色列国家形态至关重要的各个领域,例如国家经济和土地,军队关系以及耶路撒冷的地位等。
    此外,法律的司法解释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1980年颁布的《法规的基础》,就表明司法解释工作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它规定:当法律问题通过法令、判例和类推还得不到解决时,法院可以依据以色列传统的自由、正义、平等与和平的原则作出裁决。
    在司法的发展过程中,确认了一系列的公民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言论、集会、宗教和信仰自由,个人财产未得到公平补偿情况下,不受剥夺的权利,以及不受行政当局歧视的权利。鉴于没有一部正式的宪法,这样广泛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确保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色列法律体现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突出了国家的犹太性质,因此,既有承袭西方现代化的一面,又有尊重和维护传统、保守的一面。
    二. 以色列的政权更迭:
    1. 一党主导联合执政时期:
    以色列历届政府都是联合政府,因为没有一个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过半数以上的选票。建国后的前20年,由于工党的影响大、威望高,一直获得相对多数并负责组阁执政,因此形成了以色列以多党制为基础的一党主导执政的政治格局。
    1949年,以色列议会第一届大选之后,以工党为主导,联合宗教党派组成的第一届政府宣告成立。为了确保工党对政府的控制,工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改革。首先是尽可能多地吸收各党派加入内阁,并掌握最重要的内阁职务,且所辖各部的预算资金也多于其他各部。另外,通过行政手段约束结盟政党的行为。其次,针对党派林立,各自为政的局面,本·古里安提出国家主义原则,主张由国家接管各政党的社会职能,实行国家结构的非政治化。它主要表现在:①军队的统一及中立化;②教育体制的统一;③劳工介绍所的统一;④文官中立化;⑤卫生保健体系的统一和选举制度的改革。
    然而,在推行教育体制统一过程中却遭到宗教党派的反对而引发政府危机。宗教党派指责工党控制的教育部滥用职权,迫使学生脱离犹太正统教育,而接受具有工党倾向的学校教育,并坚持只有宗教党派才有权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因此,以色列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本·古里安宣布辞职。然而,经选举产生的新政府仍由工党主导,但不得不在教育问题上对宗教党派做出让步。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宗教势力在以色列政坛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将对以色列政治现代化产生不利影响。
    夏里特于1954年接替本·古里安出任以色列总理,在其任职期间发生了拉冯事件,对工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1954年以色列数名情报人员在埃及被捕,国防部长哈斯·拉冯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被认定对此事负责,并被迫辞职,本·古里安聘任国防部长。4个月后,自由运动向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获通过。政府再度辞职。第3届议会选举于1955年7月举行。10月,本·古里安再度出任总理,重新组阁,劳工联盟等参加了联合政府,而综合锡安主义党逐渐与右翼自由运动结盟,开始处于反对党的地位。此次政党的政治分流,为后来议会左、右两大党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60年4~5月间,拉冯事件再度事发。此时担任以色列总工会总书记的拉冯获得一份材料,可以证明国防军总参谋部军情局局长吉布里在调查委员会前作了伪证,从而要求对此事重新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拉冯被认定无辜,但本·古里安为支持佩雷斯等党内少壮派拒绝接受调查结果,工党内部以本·古里安为后台的少壮派和以夏里特为代表的元老派围绕拉冯事件展开了激烈的权力斗争,最终还是决定以牺牲拉冯来换取本·古里安的留任。但他却去意已定,于1963年6月辞去了总理一职,从此再末重返政府。以色列政治史上的本·古里安时代宣告结束。列维·埃希科尔继任总理。拉冯事件最终导致了工党的分裂,削弱了它在以色列议会中的力量。
    1967年6月,中东局势骤然紧张,战争迫在眉睫,工党为了顾全大局,不顾本·古里安确立的“不要以共,也不要自由运动”的训条,克服重重阻碍,与贝京领导的右翼反对派联盟��加哈尔集团联合执政。这是以色列多党联合执政模式的新发展,它确保了以色列政府在战争期间的权威性和高度集中的指挥权。同时也反映出以色列政治的包容性和大敌当前、同仇敌忾的民族团结精神。在随后的1969年和1973年两届议会选举中,工党仍获得议会多数,由梅厄和拉宾先后出任总理,但右翼势力却逐渐增强,并最终于1977年在大选中获胜。
   
    2.利库德主导联合执政时期
    1977年5月,以色列议会第9届大选结束,利库德集团获43票,工党联盟获32票,利库德集团出乎意料地取得了胜利。1977年6月20日,贝京组成以利库德集团为核心的以色列第18届联合政府。以色列政治翻开了新的一页。利库德集团的政治纲领不同于工党联盟的政治纲领。它的上台意味着以色列的内外政策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利库德集团虽然赢得在大选的胜利,但其内部各政治派别在权力分配问题上展开激烈的争斗,在政见上的分歧也很严重。
    1978年戴维营协议的签订对执政的利库德集团造成了巨大冲击。党内有1/3的议员反对该协议及埃以和约。1979年10月部分议员因此退出利库德集团,另组新党。同时,推动埃以和约的关键人物达扬因不满政府在执行和约有关巴勒斯坦自治条款问题上的拖延态度而愤然辞职。接着为推动埃以和平作出贡献的国防部长魏兹曼也因抗议政府扩张行为提出辞职,他俩的辞职给贝京政府极大的打击。与此同时,以色列的经济危机不断加剧。1981年初,通货膨胀率高达131.5%。为抑制通货膨胀,贝京政府不得不采取紧缩政策,从而加剧了国内矛盾。1981年1月,内阁通过了给6万名教师增加工资的决议,但财政部长霍尔茨认为这违反了其紧缩政策而宣布辞职。接着另外一些议员也转而反对政府,贝京政府在议会中无法确保多数支持,被迫提前于6月举行议会选举。议会大选前,利库德集团利用其执政党的有利地位,推行经济补贴政策和减税政策,拚命拉拢教师和收入水平低、人口比例较高的东方犹太人。6月贝京政府又下令轰炸伊拉克的乌西拉克核反应堆,此举虽然在国际上遭到了普遍的谴责,但在以色列国内赢得了广泛的支持。1981年7月9日,利库德集团赢得了议会选举的胜利,但只比工党多一票,8月4日,贝京在权力分配和宗教信仰上向宗教党派作出了重大让步,拉其组成了新政府。
    第2届贝京政府是在联合了强大的宗教党势力之后组成的,同时又是一个在议会里只占微弱多数的政府,因此,第2届贝京政府没有十分牢固的根基。在巴勒斯坦问题上,此届政府积极推行“大以色列”计划。1981年12月14日,以色列议会正式通过了在戈兰高地实行以色列法律的议案,吞并了戈兰高地。与此同时,加紧了在约旦河西岸、加沙和戈兰高地建立定居点的计划。这些强硬政策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抗议和反对,并直接引发了被占领土阿拉伯人的抗议浪潮。1982年6月6日贝京政府发动了对黎巴嫩的侵略战争,进一步加剧了国内业已存在的经济和政治危机,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6月26日,特拉维夫爆发了第一次群众反战示威。9月的贝鲁特难民营惨案,使以色列举国震惊。9月24日约35万人在特拉维夫举行了以色列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示威游行。在内外交困中,贝京政府于1983年9月15日宣布辞职,沙米尔接替贝京成为以色列总理,组成看守内阁。由于沙米尔内阁内部分歧严重,在工党不断发动的“倒阁”攻势下,多名内阁成员退出政府,政府支持者在议会中也成为少数派。1984年3月,以色列议会通过决议,宣布提前举行大选,沙米尔看守内阁倒台,从而结束了利库德集团的短暂执政。
   
    3.两党联合或轮流执政时期1984年-至今
    在1984年7月的大选中,工党联盟获胜,获得44席,而利库德集团获41席。此届大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两大议会党团在议会中的席位都有所下降,工党联盟少了3席,利库德集团少了7席。这就使得组建一党为主的联合政府困难重重,尽管工党和利库德集团都竭力拉拢小党入阁,但均未能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合作。因此,两大政党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于8月30日达成建立联合政府的协议。但这种联合政府不再是1967年民族团结政府的翻版,它不再由工党主导,而是由两党领导人在联合政府中轮流担任总理,各执政25个月。这些独特的执政模式实质上是两党轮流执政的异化,或可称为两党联合政府的轮流执政形式。这种执政形式延续了两届。
    联合政府建立后,由于两党政见分歧依旧存在,因此引发了一系列政治危机。1984年底,由于全国宗教党和沙斯党在宗教部长和内政部长人选上争执不下,因而酿成一场政府危机。经过各派协商妥协,最后利库德集团同盟友沙斯党终于如愿以偿,获得内政部长席位,而全国宗教党只得放弃了其苦心经营的传统部门,改而掌管宗教事物部。当然沙斯党也作出相应的让步,从而避免了联合政府的垮台。1986年4月,佩雷斯总理又同利库德集团的财政部长英达伊在经济政策上产生严重分歧并要求英达伊辞职。此举遭到了利库德的反对,最后双方达成妥协,将财政部长与司法部长对换职务,让英达伊体面地离开财长一职,这已是联合政府成立以来的第10次危机。1986年10月,工党与利库德集团在总理权力交接中又起风波。由于佩雷斯的经济政策取得成效,工党和佩雷斯本人的威望大增,因此工党内部有人反对交权,主张提前大选,以便使工党继续掌权。但在权衡利弊后,工党仍然决定交权,接着双方同前财政部长英达伊在经济政策上产生严重分歧,并在英达伊入阁问题上产生争执。工党反对其入阁,而利库德集团认为有权任命自己党派的部长。最后,在总统赫尔佑克的干预下,双方才达成妥协。工党同意英达伊入阁,但只担任不管部长,利库德集团则同意选派工党人士出任驻美国大使。20日,议会批准了沙米尔的新内阁,交权风波也告平息。此后,工党和利库德集团在中东和平进程、对巴解的态度以及埃以会谈等问题上屡起冲突,但双方均不愿承担破坏联盟的恶名,因而使联合政府勉强维持到新一届议会大选。
    在1988年11月的议会大选中,利库德集团以1票之差险胜工党,但两大党派的得票数比上一届又有下降。工党减少了5席,利库德集团减少了1席。此次大选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宗教党派由上届的13席上升到18席,这主要是东方犹太人对利库德集团的支持有所下降,转而支持以东方犹太人为主体的沙斯党和圣经旗帜党。沙斯党由上届4席增加到6席。由于工党、利库德集团仍然无法单独组建联合政府,只得于1988年12月再次成立联合政府。沙米尔出任总理,佩雷斯出任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拉宾任国防部长,总理职务不再轮换。联合政府成立后,内部危机仍然很大,双方在被占领土实行选举计划、与埃及和平解决冲突等问题上分歧严重。进入90年代,两党又围绕美国中东和平建议争吵不休。1990年3月,沙米尔解除了佩雷斯的职务,这引起了10名工党部长集体辞职,并使议会通过了对沙米尔领导的联合政府的不信任案,从而宣告维持了15个月的联合政府解体。3月20日,总统赫尔佐克决定由佩雷斯在6周内筹建新政府,佩雷斯遇到了重重困难,最终只能放弃组阁。此后经艰苦活动,沙米尔6月11日组成了以利库德集团为主导的联合政府。由于新政府在议会仅得到62席微弱多数的支持,因此不得不依靠宗教党和一些极右翼党派,从而成为右翼色彩最浓的一届政府。
    1992年1月,因沙米尔在中东和会上同意巴勒斯坦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代表团参加谈判,引发了政府危机。一些右翼党派退出政府,使政府在议会中成为少数,不得不提前下台,重新举行大选。1992年6月,以色列举行了第13届大选,工党在这次大选中取得44席,赢得胜利,而利库德集团遭到惨败,降到32席。在得到第3大党梅雷兹党和沙斯党的支持后,工党领袖拉宾组阁成功,并出任总理。拉宾政府采取“以土地换和平”的务实政策,先后与巴解组织、约旦政府达成多项协议,使中东和平进程得到长足进展。然而工党政府的中东政策却遭到以利库德集团为首的右翼势力的反对。由于宗教党派和左翼党派长期不和,沙斯党的内政部长阿里耶·德里于5月9日提出辞职,原因是在反宗教问题上与梅雷兹党教育部长舒拉米特·阿洛尼发生争执,要求解除其教育部长职务,否则沙斯党将退出联合政府。这次联合政府危机是拉宾执政10个月来最为严重的,它对美国支持的和谈构成威胁。最后只好决定授权拉宾负责教育部和内政部的工作,德里和阿洛尼将同时担任不管部长,从而结束了这场新的内阁危机。然而正当中东和平进程取得长足进展,和平似乎就在眼前之际,以色列总理拉宾于1995年11月14日在一次集会上遇刺身亡。15日,总统魏兹曼授权佩雷斯代总理组成新政府。为了阻挠中东和平进程的发展,哈马斯恐怖分子在以色列连续制造了几起爆炸事件,致使工党集团在1996年的大选中失败。以内塔尼亚胡为首的利库德集团在这次总理直选中侥幸获胜。
    1997年的以色列政坛危机四伏,执政的利库德集团奉行“大以色列主义”和“以安全换和平”的强硬政策,使中东和平进程陷入僵局。阿以关系不断恶化,同时也加剧了它与反对党的对立,致使联合政府内部矛盾重重。“巴龙丑闻”使内塔尼亚胡陷入困境,险些下台。1997年6月议会以55票反对、50票赞成,2票弃权,否决了对内塔尼亚胡政府的不信任案。1998年1月4日外长戴维·利维因与内塔尼亚胡政见不和,提出辞职,这是内塔尼亚胡政府陷入的最为严重的危机。此外,克林顿政府为了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对以色列政府一直施加压力,内塔尼亚胡不断作出一些姿态,同意从被占的约旦河西岸13%的领土上撤军,这激怒了右翼党派,使内塔尼亚胡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2月21日以色列议会一读通过了由反对党工党和梅雷兹党3名议员联合提出的有关解散议会和提前大选的议案。
    1999年5月以色列举行了第15届议会选举,工党领袖巴拉克以55.9%的优势大胜内塔尼亚胡,当选为总理。此次大选工党获27席,利库德获19席,沙斯党获17席,梅雷兹党获9席。巴拉克被普遍看好,中东和平进程似乎又有了希望,但前景并不容乐观。巴拉克上台后会有什么新举措,人们将拭目以待。
   
   
    第三节. 党派林立对以色列政治的影响
   
    一.以色列政党的演变及发展特点:
    以色列实行多党制,1999年有31个政党参加选举,另外还有21个政党未登记参加竞选。这些政党大多属锡安主义性质的党。除沙斯党、全国宗教党、圣经联合阵线和阿拉伯伊斯兰政党属宗教党外,其余党派均属于世俗党。早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初期,由于人们在渴望建立的犹太国的性质、版图等问题上有严重分歧,因而形成工人阶级、中产阶级和宗教三大阵营,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三大党派体系。以色列建国后的20年,三大阵营和3个党派的斗争集中在国家的性质上,即以色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从以色列建国至今,党派不断分化与组合。社会民主党就是由巴勒斯坦工人党、工党联盟、以色列工党、以色列工人党、梅雷兹党、公民权利与和平运动及统一工人党分化组合而成。它在以色列属于温和、开明的力量。利库德集团的前身是中产阶级阵营党,建国前是锡安主义运动的资产阶级势力,建国后发展成民族主义政党。它包括自由运动党、一般锡安主义者党和进步党。1965年自由党和自由运动组成加哈尔集团。1973年又与国家党,大以色列劳工运动、自由中心党联合。最终组成利库德集团。此外,宗教党派在以色列建国前主要分为支持锡安主义运动的精神中心党和反对锡安主义运动的正教党。精神中心党成立于1903年,为宗教锡安主义政党。1922年,该党部分成员另组精神中心工人党。以色列正教党成立于1912年,建国前强烈反对锡安主义运动,建国后其目标逐渐转变为使以色列成为一个宗教国家,只承认《圣经》是唯一的立法依据。以色列正教工人党是1925年从以色列正教党中分裂出来的,代表犹太教正统派工人的利益。1949年4个宗教党派政党曾组成宗教联合阵线参加以色列第1届议会选举。1956年精神中心党和精神中心工人党合并为全国宗教党。1981年该党内部东方犹太人分离出去另组以色列传统运动泰米党和英拉沙党。这两个党在80年代先后解体。1984年以色列正教党内塞法迪党员分离出去,成立了塞法迪圣经保卫者联盟沙斯党。1988年,以色列正教党内的立陶宛派又分裂出去,创立了圣经旗帜党。1922年,圣经旗帜党与以色列正教党和以色列正教工人党合并,成立圣经联合阵线。宗教党派目前包括沙斯党、全国宗教党和圣经联合阵线三足鼎立之势,在以色列国内的影响越来越大。在1996年5月以色列第14次议会选举中宗教党派的议席从上届16席升至本届23席,其中沙斯党独得10席,在1999年的第15届议会选举中又独得17席,成为第三大党。宗教势力对世俗政治的干预能力不断增强,是近年来以色列政治发展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
    经过40多年的分化组合,建国初期的党绝大部分已经改变了模样。以色列的党派在不断分化与重新组合的运动中,保持了动态的平衡。分散的趋势与集团化的趋势并存。 一方面小党、新党不断涌现,一方面自70年代后的两大集团以色列工党与利库德集团争雄的局面已经形成。除此之外,在以色列的40多年的政治发展中,西方犹太人政党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打破,带有居民群体、东方犹太人、塞法迪人色彩的政党已经登上了政治舞台。虽然这些政党还带有很多宗教色彩,但是他们已形成了非西方犹太人的政治代表。
   
    二 主要政党的性质及政治主张:
    当前,活跃在以色列政坛的主要政党有:
    1. 以色列工党:
    以色列工党简称工党,成立于1930年,主要创始人是本·古里安、果尔达·梅厄等。工党在以色列建国中曾起过重要作用。早期控制着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和犹太办事处,迄今仍控制着犹太工人总工会,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起着主要的领导作用。以色列建国后,尽管以色列党派众多,但在1948年至1977年期间一直是工党执政,80年代又两度与利库德集团联合执政。在1992年的大选中又是获议席最多的大党,在以色列政治生活中有极重要的影响。该党登记党员达15万人,主要领导人为拉宾、佩雷斯等人。
    工党在1992年执政后为新政府制定了“基本政策指导路线”。在中东问题上,工党提出的政策目标是:在戴维营协议基础上同巴勒斯坦人就“自治”问题达成协议,自治权限仅限于地方行政,而立法、国防和外交仍由以色列掌握;停止在被占领土上修建移民点,但戈兰高地、约旦河谷和东耶路撒冷的安全移民点除外;在自治三年后被占领土的最终地位问题同巴勒斯坦人谈判,但反对建立巴勒斯坦国;强调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统一的不可分割的首都;取消同巴勒斯坦组织接触的禁令,改善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工党明确表示要以安理会242号和338号决议为基础解决阿以问题。工党的政策主张与利库德集团相比仍是比较灵活的。
    在1999年的大选中,工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改名为“一个以色列”参加竞选,该党领袖巴拉克表示:如果他当选总理。他不只是工党的总理,西方犹太人的总理,他还是东方犹太人、阿拉伯人和东欧移民的总理。他给工党更名为“一个以色列”的寓意就是希望以色列是一个团结的大家庭,希望各党派能放弃前嫌,共商民族团结大计,消除以色列国内业已存在的越来越尖锐的各种矛盾。
    2. 利库德集团:
    利库德集团是在1973年由加哈尔集团、自由党和拉姆党组成,成员主要来自东方的犹太人。1977年和1981年两次大选获胜后执政,1984年和1988年又两次同工党联合执政。1992年大选中获得议会中的32个席位,为最大的在野党。该党具有强烈的犹太复国主义色彩,代表右翼势力。在阿以问题上,80年代沙米尔曾提出“三不政策”,即不放弃耶路撒冷,不撤回到1967年以前的边界线,不允许建立巴勒斯坦国。1991年马德里中东和会以来,利库德集团仍坚持在“保持现状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反对归还所占领的阿拉伯领土,认为约旦河西岸是以色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永久首都”,反对同巴解组织直接谈判。该党主要领导人为本雅明·内塔尼亚胡。
    3. 梅雷兹集团:
    梅雷兹集团是近年由公民权力运动、统一工人党和变革党联合组成的,全称为“民主以色列党”,梅雷兹是希伯来文缩写。该党代表左翼力量,1992年大选中获议会中的12个议席,成为以色列议会中第三大势力。该党主张在联合国安理会242号决议和338号决议的基础上解决阿以问题,让巴勒斯坦人实行完全自治,由巴勒斯坦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认为约旦河西岸和戈兰高地的定居点是解决阿以问题的障碍,而继续修建定居点将使局势进一步恶化;主张巴以相互承认。主要领导人为舒拉米特·阿洛尼女。
    4. 塞法迪圣经保卫者联盟沙斯党:
    沙斯党是1984年从以色列正教党分裂出来的一个非锡安主义的、正统教派的、塞法迪人的政党。1984年第十一届议会大选前夕,以色列正教党提出一张党的竞选名单,其中塞法迪人的名额很少,因此引起塞法迪人的不满。在“圣经贤哲委员会”成员立陶宛派的埃拉扎尔·沙赫和塞法迪人大拉比奥夫迪亚·约瑟夫的支持下,党内的塞法迪人联合起来,另外建立沙斯党,参加第十一届议会大选。大选中,沙斯党不仅赢得以色列正教党的部分选民,使正教党只存下两席,还吸引了泰米党的选民,使泰米党仅存一席。沙斯党一举成功而获得4席。并在以后的大选中得票数直线上升,在1999年的大选中,沙斯党独得17席,成为议会中第3大政党。
    5.移民中的以色列(Yisrael Ba,aliya):
    1996年大选前由前苏联移民组建的移民党,在本届议会中拥有7席,参加了执政联盟。主席为纳坦·夏兰斯基(Natan Sharansky)。该党是代表以色列移民利益的政党,其基本纲领为:支持中东问题的和平解决,允许巴勒斯坦人在被占领土上实行自治,但安全事务应由以色列负责;反对巴勒斯坦建国;认为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的、统一的首都;主张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移民解决住房、就业等社会问题;主张宗教与政治分离。
    三. 党派林立对以色列政治现代化的影响
    1.党派的不断分化与组合导致政府的不断更迭。
    以色列政治的突出特点就是党派林立。建国以来,有几百个党和集团参加了总共73届议会的竞选,40多年来,以色列政党变化很大,小党、新党不断涌现,党派的分散化与集团化趋势并存。他们在不断的矛盾和斗争中分化并重新组合,形成了今天的两大集团:工党和利库德集团的抗衡。以色列的三股政治势力工人阵营党、中产阶级阵营党和宗教党在70年代以前阵营分明,但在以色列占领了大片阿拉伯领土之后,由于在对待被占领土问题上的态度不同,三股势力相互渗透、交叉,力量重新组合。由本·古里安等一批巴勒斯坦工人党老党员组成的国家党,后来加入了利库德集团。以色列工党的创始人之一摩西·达扬后来成为贝京政府的外交部长。而利库德集团的第2号人物埃泽尔·魏兹曼组织的亚哈德党于1986年加入以色列工党,全国宗教党的阿哈隆·阿布·阿齐拉率泰米党于1987年加入利库德集团。各党派的不断分化与组合,使各党派力量对比发生很大变化。正是这种变化,结束了工党一党主导执政29年的历史,形成今天工党和利库德集团轮流或者联合执政的局面。这种联合在90年代又有发展,在1999年的大选中巴拉克以55.9%的绝对优势击败对手内塔尼亚胡,当选为以色列总理。
    另外,新兴政治力量作用也是不可小视的。1965年以来,特别是1973年十月战争后,以色列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些新兴政治力量,如新兴力量党、公民权利运动、争取变革民主运动等,他们不属于三大阵营中的任何一个阵营,这是以色列政治发展的又一特征。这些新兴党派大多主张对外实行不结盟的和平外交政策,要求结束与阿拉伯国家的对抗,撤出所占阿拉伯领土与阿拉伯国家和平共处;对内则要求变革,扩大民主,维护公民的权利,实行政教分离,改革单一的比例选举制等。他们曾在不同时期参加联合政府,试图推动以色列政治向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但由于三大政治阵营的势力根深蒂固,这些新兴党派力量薄弱,组织不坚强,不仅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纲领,而且往往因为内部分歧而发生分裂,有的最终退出政坛。只有个别的新兴政党存在下来,但没能形成一个独立阵营。尽管如此,这些小党对以色列执政党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使他们不能一意孤行。这是以色列内部出现的一次试图突破和改变三大阵营主宰一切的真正尝试。具有历史意义。它对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具有推动作用。
    2.党派林立导致中东和平进程的长期性、曲折性和不稳定性。
    围绕被占领土的归属问题展开的大辩论,使以色列政党两级分化,形成鸽派和鹰派。值得指出的是很多党内部也因此分成两派,因而又产生新的分化和组合。大以色列运动和泰西亚就是这种分裂组合的产物。
    各党派对被占领土的归属问题的立场主要有三类:,首先全部归还。持这种立场的是民族主义党,他们主张全部归还被占领土,并支持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建立巴勒斯坦国。以期实现和解、互相承认、和平共处。第二类保留部分,大部分归还。持这种立场的政党主张有条件、有保留地归还,即保留一些对以色列安全具有战略价值的地区,其余大部分归还给阿拉伯国家,以此换取同阿拉伯国家的和解与外交上的承认,最终实现中东地区的和平。在这一类主张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阿隆计划”。第三类是全部吞并。持这种立场的是极端民族主义政党和宗教党。1967年6·5战争的胜利激发了他们潜在的民族主义。他们主张吞并全部占领的阿拉伯领土但仍然没有走的那么远,其中一些党还是赞成归还西奈半岛给埃及,以实现他们建立大以色列的梦想。他们称西岸为“解放的土地”,并恢复其古代的名称——犹地亚和撒马利亚,他们只允许巴勒斯坦人实行“人的自治”,要求在不归还阿拉伯领土的情况下与阿拉伯国家缔结和约,持第一类和第二类立场的政党都主张“以土地换和平”,区别在于归还土地的多少,一般称这两类政党为鸽派。属于这一类的有工党、统一工人党、独立自由党、公民权利运动、谢利、争取和平进步党、梅雷茨、阿拉伯民主党等,持第三类立场的政党是极端派,寸土不让,主张“以安全换和平”,一般称它为鹰派。属于这一类的有,利库德、全国宗教党、正教党、卡赫、祖国党、佐梅特党等。沙斯党的立场和主张较为复杂,从战略来讲它并不绝对坚持吞并阿拉伯领土,但在战术上它又强硬。在其领袖中鸽派和鹰派兼而有之。
    在这一原则立场上各党坚持已见,互不相让,因此导致内部的分化和力量的重新组合。然而由于以色列的多党制,一党不可能单独组阁,因此在中东和平问题上,必然要顾全各党的主张。近几届政府都因此而下台。它决定了中东和平进程的长期性、曲折性和不稳定性。
   
    第四节.影响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因素及发展前景瞻望
   
    一. 影响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因素。
    以色列是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其主要居民是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犹太人占总人口的83%,在400多万犹太人当中,半数以上是土生土长的第一代和第二代犹太人,其余来自世界80多个国家。从历史和宗教的角度来看,犹太人同属于一个民族,但由于犹太民族经历了1800多年的大流散,使他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仅体貌、语言和生活习惯有很大不同,而且社会地位和作用也相差甚远,致使以色列政治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新移民的不断涌入,更使人口结构变得复杂。以色列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整合问题,日益提到议事日程。加之宗教问题都影响着以色列政治现代化的进程。
    (1) 东、西方犹太人的整合问题:
    以色列的犹太人大致可分为3类:阿什肯纳齐人、塞法迪人和东方犹太人。在这三类人中,塞法迪人最为特殊,他们是西班牙犹太人的后裔,当其祖先被逐出西班牙后,他们分散到地中海沿岸国家。在以后500年的生活变迁中,生活在西方各国的塞法迪人与阿什肯纳齐人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而生活在摩洛哥等北非诸国和土耳其等西亚国家的塞法迪人与东方犹太人几乎没有差别。但是他们对其祖先在15世纪前为伊比利亚半岛的繁荣所作出的光辉业绩感到光荣和自豪。因此,他们不承认自己是阿什肯纳齐人或东方犹太人。这样,塞法迪人作为单独的群体被保存下来。
    东、西方犹太人的历史背景不同,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的作用也不同,自身的政治和文化素质不同,因此,在今天的以色列国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也不同。这些差异和不同必然造成这两大居民群体之间的矛盾。
    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实际上是西方犹太人的政治运动,它的路线、纲领、方针体现了19世纪末欧洲犹太人的利益和他们的政治思潮,这与当时生活在东方封建的君主制国家中犹太人的生活和思想相去甚远。而犹太复国主义打着整个犹太民族解放和复兴的旗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是西方犹太人强加给东方犹太人的运动,这就决定了东方犹太人被动、从属的地位。
    以色列的政治舞台几乎是由西方犹太人一统天下,东方犹太人根本没有资格参政议政。70年代初出现过一个由东方犹太人第二代组成的“黑豹”运动,要求改善东方犹太人的政治、经济状况,但很快与其他党派联合而消失了。70年代后期,东方犹太人力量崛起,在他们的支持下,利库德集团在大选中击败了执政29年的工党。
    在社会和经济地位上,东、西方犹太人的差距也很大。社会上一切受人尊敬的职业,如教授、律师、工程师、医生,几乎全由西方犹太人霸占着。大企业家、银行家、大商人也是西方犹太人占大多数。在受教育程度上,东方犹太人远低于西方犹太人,这是由他们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东、西方犹太人的差异与矛盾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统治阶层的不安。建国40多年来,以色列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东方犹太人的出生率大大高于西方犹太人,60年代后,东方犹太人在数量上已实际上超过西方犹太人,进入80年代后,东方犹太人的力量再也不能被小视,他们登上了以色列的政治舞台,从此西方犹太人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并对以色列今后的政治发展起越来越大的作用。
    (2)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整合问题:
    阿拉伯人是以色列的少数民族。他们大多数生活贫困,受教育程度低,无论是经济地位还是政治地位都处在最底层,加上与仇恨以色列的邻国同种同教关系,就更成为备受怀疑和遭受歧视的对象。
    以色列阿拉伯人主要集中在加利利和中部(“大三角”地区、“小三角”地区)内格夫沙漠北部,1948年的战争使阿拉伯人的社会精英大量外逃,留下的多是生活贫困,文化教育程度极低的阿拉伯农牧民。以色列政府对他们进行控制,仅提供少量的经济援助,并对阿拉伯人在犹太地区的就业进行限制。在社会和政治方面,政府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政策,以便分化孤立阿拉伯人,阻止其民族意识的发展和政治组织的形成。
    随着以色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阿拉伯人的生活也逐步有所改善,阿拉伯人的收入增加且与犹太人的差距缩小。与此同时,阿拉伯人口的自然增长导致人口结构的年轻化且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逐渐形成一个新的阿拉伯知识阶层,使民族意识不断提高。并增强了阿拉伯人参政议政的能力。1975年阿拉伯乡镇长全国委员会成立。8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委员会开始向一个全国性的政治机构发展。1989年它公开发表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以色列的阿拉伯民众是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的组成部分。1987年改名为“阿拉伯事务最高监督委员会”,包括所有阿拉伯团体、党派和参加犹太复国主义政党的阿拉伯人。它积极维护阿拉伯人权益的斗争,使阿拉伯人在政治中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在96年的以色列大选中,内塔尼亚胡险胜佩雷斯,其原因就是佩雷斯轰炸黎巴嫩而伤害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感情,失去了他们的选票所致。在以色列第二十六届大选的5个候选人中有一位是阿拉伯人,这是前所未有的。尽管在大选前为了确保巴拉克的绝对多数,他退出了竞选,但这证明了阿拉伯人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对以色列政局的影响在不断增强。因此,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整合问题,是今后以色列政治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3) 宗教与世俗的矛盾。
    犹太民族历经磨难,分散于世界各地,却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性,这与他们的宗教、内婚制习俗密切相关。几千年来,犹太教一直都是犹太民族意识的象征和维系整个民族的纽带。也正是因为犹太教,才有现代犹太复国主义,也才有以色列的建国。因此,犹太教始终处于国教地位。以色列发展到现在,一方面具有高度发达的科学、经济和军事,另一方面却仍然流行着古代中世纪的犹太律法和传统习俗。
    以色列犹太人中约有一半人程度不同地信仰犹太教,全国有4000余所犹太会堂。在耶路撒冷设有最高拉比会堂,是全国首要的宗教中心,负责制定与发布宗教律法,犹太教的影响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色列建国50年以来,犹太教在政坛的影响更是呈上升趋势。他们希望以色列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经典成为这个国家的法律基础,但以色列是一个世俗的民主国家,这一原则在(独立宣言)中,在各项法律中都得到充分的肯定,是难以更改的事实。因此,宗教界就借遵守教规为名,严格控制人们的日常生活。以色列的许多民法条例取自《律法书》或《塔术德》法规。犹太教节日被定为国家的节日,宗教法庭在以色列有着重要作用。
    宗教界要求犹太人必须严格执行“卡什鲁特”,严禁食用不洁之物,即使是圣洁之物,食用也有种种规定,而最终确定食物是否洁净的权力掌握在宗教人士手中。“卡什鲁特”是宗教人士手中的一个法宝,他们管住了以色列400多万犹太人的嘴,任何宾馆、饭店、餐厅,只要他们说违背了“卡什鲁特”,就得关门整顿。宗教人士的这种权力引起公众的不满,也引发出利用权力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宗教界重申安息日的戒律,要求安息日限制社会活动,汽车停驶、商店停业、工厂停工、正统派教徒聚居区巴伊兰大街封闭,等等,并要求政府进行监督。安息日戒律是宗教人士手中的又一张王牌,它意味着以色列社会每7天中有一天要在宗教界的控制下,而世俗犹太人把安息日作为劳动六天后的休息日,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他愿意怎么休息就怎么休息。这样,宗教和世俗发生了冲突,有时甚至发生街斗。
    另外,宗教界还垄断对犹太人身份认定的权力。宗教界打出只有按照犹太教“米德拉西—哈拉卡”规定举行的宗教皈依仪式才是有效的。境内的宗教皈依只能由在正统派控制下的最高拉比会堂举行,由改革派和保守派主持的宗教皈依不被承认。今后犹太男婴行割礼,犹太男子娶非犹太女子为妻所生子女的犹太身份的确定,必须由正统派说了算。世俗犹太人对此非常反感。
    宗教与世俗矛盾的焦点是宗教在以色列和个人生活中的影响到底应有多大。世俗派希望将宗教限制在它本来的范围之内,而宗教派则试图将犹太教规扩展到个人和国家生活中。这种矛盾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但世俗与宗教冲突的主要战场还是在政治领域。自70年代以来,宗教党派在议会的席位越来越多,对政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已经迫使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如禁止妇女坠胎、限制尸体解剖、禁止安息日工作等。世俗力量对他们试图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强加于人甚至企图以神权取代国家政权自然更加反感,两派积怨日深。
    (4)东欧移民的整合问题:
    从1989年开始,以色列向东欧犹太移民敞开了大门,到1995年为止,已有70多万移民移居以色列,东欧移民已成为以色列的最大居民群体,他们给以色列国内政治格局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那些生活在普通居民区和“发展中”城市的东方血统阶层的以色列人正处在经济困难之中,他们认为国家向这些移民提供援助将会影响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以至于以色列一些思想家和知识分子呼吁,停止俄罗斯向以色列移民,反对俄罗斯移民的呼声已扩大到一些具有影响的宗教党派。新移民长期靠领失业救济金生活,直到有工作为止。但一些移民没有等到有工作就加入了犯罪行列。以色列警察局的报告说,俄罗斯移民控制着以色列基层的活动,以致于像内坦亚这样的沿海旅游城市由于俄罗斯人的犯罪活动,现已变成了大部分居民无法忍受的地狱。同时,俄罗斯人还垄断了妓院,90%的妓女是移民,在以色列洗钱的也是俄罗斯人。这些俄罗斯人还不尊重习俗,在他们聚会时,不愿按犹太教规用餐,他们承认民事婚姻,表示可灵活对待犹太教的繁文缛节。
    俄罗斯犹太移民在人口方面的份量越来越重,已经对以色列政治格局产生了影响,代表新移民的“以色列兴旺党”已参与执政。尽管该党1996年第一次参加选举,却初露锋芒,获得7个席位。该党的两位内阁成员可以影响内塔尼亚胡。内塔尼亚胡政府希望俄罗斯犹太人口成倍增长,随之而来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将会影响这个犹太国家的未来。俄罗斯移民认为,证明他们是以色列社会一部分的唯一办法,就是反对“共同的敌人”��阿拉伯人,这也是他们对阿拉伯人和阿以和平活动采取极端立场的原因之一。如不处理好新老移民的关系,不正确引导新移民参政议政的立场,对以色列社会和政治将是一个灾难。这不是一个吊以轻心的问题。
   
    2.以色列政治现代化的发展前景瞻望:
    在中东,以色列是一个高度政治现代化的国家,但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尽管民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很强,文化素质也普遍很高,但上面我们所提到的以色列社会所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民族矛盾,东、西方犹太人之间的矛盾,新、老移民的矛盾及世俗与宗教的矛盾,这些都无疑是以色列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暗礁,是制约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发展的潜在因素。尤其是宗教势力的阻碍作用,它关系到以色列政治现代化是发展还是倒退。宗教势力在以色列的日益强大,不能不使人感到忧虑。1999年的以色列大选产生了两个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结果:一方面是获得世俗力量支持的巴拉克以大优势战胜内塔尼亚胡而当选总理;另一方面则是极端正统宗教派沙斯党成为议会选举的最大赢家,在工党和利库德地位继续下滑的时候,它却一下从10席上升到17席,稳坐第三把交椅。实际上,这一现象是以色列愈演愈烈的世俗与宗教之争在政治上的体现。最近的调查显示,多数以色列人认为宗教与世俗的矛盾已上升为以色列的最主要矛盾,其严重性已远远超过以色列与阿拉伯民族的矛盾,因为它使以色列和犹太民族面临着从内部瓦解的危险。有人将1999年的大选比做是宗教与世俗力量的一次大较量,而结果仍然是互有胜负:巴拉克赢得了总理选举,沙斯党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议会选举。巴拉克在大选获胜后反复强调,他将致力于成为“每一个以色列人的总理”,致力于弥合宗教与世俗的鸿沟。如果巴拉克能够兑现自己的诺言,朝着最终解决这一问题迈出第一步的话,无疑将对以色列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此外,中东和平进程是影响以色列政治稳定的另一种因素。自从1978年9月美、以、埃签定戴维营协议以来,中东和平进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工党和利库德集团围绕和谈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导致几届政府垮台。巴拉克上台后承诺重新启动中动和平进程,虽然困难重重,但得到了各方的积极影响。叙利亚总统阿萨德曾致函巴拉克表示,他将在恢复谈判的条件上采取灵活态度,据悉,阿萨德已原则同意在部署国际部队的前提下,以色列分阶段从戈兰高地撤军。黎巴嫩在恢复同前线国家的团结方面也有了新的举动,5月底,黎总统实现了40多年来对约旦的首次访问,并强调了现阶段阿拉伯国家间相互协调的重要性。巴勒斯坦方面对巴拉克的当选表示欢迎,阿拉法特表示他愿意在实施怀伊协议方面迅速前进并开始举行“最终地位”谈判。美国总统克林顿对此更是采取积极态度推动中东和平进程的向前发展。欧盟也表示关注巴拉克的政府组成以便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启动和平进程。总之,和平进程新阶段尚未开始,有关各方就已在积极酝酿筹谋,它预示着未来的和平进程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推动力和总体看好的趋势。
    尽管如此,巴拉克在和平进程中的成功与否将取决于三个主要因素:(1)尽可能最广泛地争取以色列内部的政治支持。(2)叙利亚总统哈菲兹·阿萨德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他们必须表明他们有使谈判取得成功的强烈政治愿望。(3)美国必须在以色列同叙利亚和黎巴嫩实现和平过程中发挥领导作用,同时又在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打交道方面发挥一种不太直接但是同样重要的促进者的作用。在这三大要素中,以色列国内的支持尤为重要,它关系到巴拉克政府的生死存亡。为此,巴拉克已经努力组成一个由带有各种不同政治倾向的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沙斯党是这个联合政府的一部分。巴拉克将争取一项全面的解诀方案,包括去年11月在美国马里兰州签署的怀河协议、与巴勒斯坦达成将确定一个巴勒斯坦实体边界的最终地位协议、以色列从黎巴嫩南部撤军的协议和与叙利亚达成的一项协议。
    如果和平进程取得成功的话,以色列政治将有可能重新回到以工党主导执政的时代。宗教与世俗的矛盾将是今后以色列国内的主要矛盾,且斗争将迟续很长一段时期,其艰难程度将不亚于中东和平进程。然而,我坚信历史的车轮不会倒转,政教分离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任何力量都不可能阻止它的向前发展,以色列政治现代化光辉灿烂的明天终将到来。
   
    本章参考书目:
    《以色列政治》 主编 阎瑞松 西北大学出版社 1995年10月第1版
    《第三圣殿—以色列的崛起》 主编 徐向群 余崇健 上海远东出版社 1994年12月第1版
    《沙漠中的仙人掌》 主编 徐向群 新华出版社 1998年7月第1版
    《以色列概况》 以色列新闻中心 耶路撒冷 1992年
    《犹太民族复兴之路》 主编 潘光等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8年2月第1版
    《简明犹太民族史》 原著 塞西尔。罗斯 翻译 黄福武 王丽丽等 1997年12月第1版
    《现代化新论》 主编 罗荣渠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年10月第1版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 主编 唐晓等 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6年9月第1版
    《犹太史》 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年6月第1版
    ,Alfred Katz,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80.
    ,Don Peretz,Copyright 1979 by Westview Press,Inc.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所方位图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