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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及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规定

  • 发布时间:2009-12-07
  • 作者:丁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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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领取独生子女证书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持户口本、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及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件书》,并将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独生子女申请书(表),交到父母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各一份。

  2.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书》后的当月发放。每月10元(父母各5元)。

  3.休假. 

  独生子女产假休满3个月的,奖励费发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产假休至7个月,奖励费发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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