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及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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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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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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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独生子女证书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持户口本、身份证及独生子女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及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件书》,并将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独生子女申请书(表),交到父母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各一份。
2.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书》后的当月发放。每月10元(父母各5元)。
3.休假.
独生子女产假休满3个月的,奖励费发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产假休至7个月,奖励费发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