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
关于创新工程项目成果发表、报送的
暂行规定
(2013年3月1日所务会审议通过)
1.为加强创新工程项目成果发表、报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发表、报送源于创新工程项目的成果,须履行审批程序。
3.发表、报送源于创新工程项目的成果前,须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成果发表、报送审批表》,不得事后补填补报。
4.拟发表于本所《西亚非洲》和《西亚非洲问题专报》的,首席研究员批准同意即可。
5.本规定自所务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