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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护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定的标准 ——伊朗第十一届总统选举系列分析之二
文章来源:陆瑾    日期: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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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候选人报名工作截止后,伊朗内政部公布共有686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其中30名为女性。按照大选程序,内政部将报名者名单和报名者本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交予宪法监护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权审议和确定所有参加总统和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伊朗宪法第115章第35条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是受人尊敬的宗教和政治活动家,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伊朗血统;伊朗国籍;有领导和管理才能;个人历史清白,守信用,虔诚;信奉伊斯兰共和国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官方宗教——什叶派伊斯兰教。报名开始之前,宪监会根据上述原则拟定了本届总统候选人资格审核标准的细则。虽未对外宣布,但关于判定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的一些具体方法从宗教领袖哈梅内伊的公开讲话中和宪监会发言人回应记者的提问中便可管中窥豹。 

哈梅内伊针对国家现状和现任总统内贾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选举标准。他指出,新总统应该是人民拥护的、勤奋工作的、有抵抗精神的、有伊斯兰价值观的、严守法律的和有策略的人。一个“好总统”应该具有特殊素质:有抵抗精神、掌握各种策略、在经济问题上有远见、注重抵抗性的经济政策、考虑专家们的意见、有道德修养和不制造边缘化。宪监会发言人指出,从政经历是判定“政治活动家”的重要标准,那些负责解析国家政治问题和参与商讨国家现行政策并有决策权的人即“政治活动家”。“宗教活动家”以其所尽的宗教责任为标准。那些从来没有在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人需要提供更具体的材料证明其具有领导和管理才能。制造和支持2009年大选骚乱的人和偏离伊斯兰革命方向的人都不能获得参选资格。 

根据以上原则,那些报名的无名小卒或声名不大且没有能力获得选票的候选人被取消了继续参选的资格。由于宪法中的“活动家”使用的是阳性名词,即指男性宗教和政治活动家,女性报名者自然无法通过审核。总之,多数报名者因种种缘由而被淘汰。最终只有38名著名的政治家成为宪监会重点审核的对象。他们被划分为4类:保守派(18人)、改革派(8人)、政府派(5人)和独立人士(7人)。相比以往,人数和难点偏多,给宪监会的审核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审核工作进行了10天。  

在38人中,来自政府派的现任总统内贾德的高级顾问马沙伊和以独立身份参选的现任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主席、前总统拉夫桑贾尼优势相对明显,但与领袖支持的保守派相对立。因此,他们两人能否通过资格审查最受关注,且最具争议。据内政部日前公布的消息,有8名总统候选人获准参加6月举行的第十一届总统选举,其中5名来自于保守派。马沙伊和拉夫桑贾尼都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宪监会并未公布任何理由,但各种猜测应运而生,国际社会也为之哗然,尤其对于拉夫桑贾尼这样的有政治资历的人。《洛杉矶时报》认为,两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在于,他们不忠诚于领袖哈梅内伊。 

两个最具竞争实力的候选人被淘汰出局,说明领袖有能力控制大选的进程。目前这种局面,不仅保持了保守派在力量上的优势,而且使竞争不只局限于保守派内部以至于影响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对于保守派来说,其他3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不具竞争优势。 

据伊朗法尔斯通讯社报道,马沙伊认为宪监会的决定不公平,并将向哈梅内伊本人提出申诉。拉夫桑贾尼虽然尚未就此事表态,但他的支持者在社交网络上表示,拒绝这一决定。宪监会又一次处于风口浪尖。宪法监护委员会有12名成员,其中6名由宗教领袖任命,一直由保守派控制,曾多次被指滥用权力。在2004年的第七届议会选举中,宪监会取消了上千名改革派候选人的参选资格以便保守派夺回对议会的控制权,从而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在2005年的总统选举中,包括哈塔米政府的副总统和高教部部长在内的一些改革派候选人被宪监会否定了参选资格,再次引发民众对选举公正性的质疑。此次资格审核结果公布前,很多候选人明确表示,一旦被取消参选资格,将以平静的方式予以接受,但马沙伊和拉夫桑贾尼并不在此列。上述两次资格审定风波最终都是由领袖发话才得以解决,拉夫桑贾尼的支持们正在等待领袖的指令。 

(本文作者陆瑾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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