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一直是研究非洲问题的重镇。1978年9月,根据中央的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非洲问题研究室。它是我国“文革”之后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性机构。1998年,非洲法研究所成立。为了进一步推进非洲法研究,综合全校研究非洲的力量,由法学院牵头,联合马列学院、历史学院、外语学院和商学院,学校于2005年批准组建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属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心现有研究人员2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4人,且17人已取得博士学位。现任主任洪永红教授于2006年应中国外交部之邀请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心成员在《比较法研究》、《法学家》、《西亚非洲》、《Journal of African National Affairs》(南非)等杂志发表非洲法专业论文200余篇,出版“我国第一部非洲法专著”《非洲法导论》(洪永红、夏新华等着,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非洲刑法评论》(洪永红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和《非洲法律发达史》(何勤华和洪永红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南非共和国国际私法研究》(朱伟东着,法律出版社2007年)。在《西亚非洲》和《河北法学》杂志开辟“非洲法研究”专栏,在《人民法院报》开辟“非洲法纵横”和“非洲法律文化”专栏。主持国家级课题五项、主持省级课题18项。《非洲法导论》获湖南省首届优秀社科课题二等奖。2006年11月,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应邀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 湘潭大学率先于1999年开始招收非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已培养20多名该专业研究生,其中7人考上博士,2人获校长特等奖,1人获百篇优秀硕士论文奖。法律史博士点拟开设非洲法专业方向,招收非洲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6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中心承办了由国家商务部和教育部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研修班”,非洲六国15名法学专家和法律官员与会。同年11月,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首届“中非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同时,已与南非、纳米比亚、加纳、坦桑尼亚、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非洲研究机构建立广泛的联系。 目前,本中心集中在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研究非洲法理论与实务;二是研究非洲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三是研究非洲人权与外交。尤其注重研究非洲的国别法和区域性国际法。其特色是,以非洲法为龙头,研究非洲的政治、外交、历史、经济与文化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办好“非洲法研究”、“非洲法纵横”、“非洲法律文化”等专栏。并设法开辟新的非洲研究专栏,出版一套“非洲法律与社会丛书”、举办或承办非洲法律与社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本中心的训导是:发扬传统、突出特色、团结协作、奉献敬业。我们热忱欢迎国内外同仁与我们合作,共同推动非洲法学的发展! 领导机构 主 任:洪永红 副主任:朱伟东、蔡高强、 贺鉴 秘 书:李伯军、张怀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