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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非国家社会主义宪法述评
文章来源:贺鉴;    日期: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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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在社会主义浪潮的推动下,北非有五个国家宣布奉行社会主义。其中,埃及、苏丹、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四国颁布并适用了社会主义宪法。北非国家社会主义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强调阿拉伯属性和伊斯兰教的崇高地位,囫囵吞枣地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宪法,难以摆脱原宗主国宪法的影响,过分强调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力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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