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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核危机的国际法规制
文章来源:罗国强;    日期:20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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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朗核问题上,当前一般适用的实在国际法主要有:国际条约(包括《核不扩散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以及《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国际习惯;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单方法律行为。目前的实在国际法由于在诸多方面存在缺失,因而在调整伊朗核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伊朗在国际条约上仅仅承担了某种纸面上的义务,有关的国际习惯尚未形成,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因受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难有作为,而指望靠单方承诺解决伊朗核问题也是不现实的。当实在国际法不能很好地调整国际关系时,强行法可以被直接适用来弥补这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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